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十堰户口迁移的最新相关政策和办理手续,希望对你有帮助。
城镇落户需要哪些条件
《实施细则》指出,凡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在当地申请落户。
一、在城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
二、在城镇创业、就业的人员;
三、留学回国人员;
四、在城镇持有《居住证》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
五、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等直系亲属的;
六、孤寡老人或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可以投靠亲属的;
七、大中专毕业后回原籍落户的,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落户的,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落户的;
八、退伍转业军人异地安置落户;
九、军队转业干部落户;
十、随军家属子女落户;
十一、收养子女落户;
十二、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后户口登记在学校集体户,不愿意将户口迁回原籍的。
十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科科长孙艳萍介绍说:在本市内的,好比从房县迁往我们城区的,是不需要发迁移证或准迁证的,可直接在网上办理。如果是十堰以外的,像襄阳、武汉的呀,还是需要发准迁证完了他在回去迁,回去开迁移证再到十堰来落户。
在申请迁移户口时,均应提交基础材料,即落户申请,申请人及拟迁入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亲属关系凭证,拟迁入落户地社区或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据了解, 放宽落户政策,旨在增强城市对人口聚集的吸引力,引导农业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全市范围内乡村往城镇迁移、城镇之间迁移,现在由派出所调查核实后7个工作日即可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