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青岛户口迁移的最新相关政策和办理手续,希望对你有帮助。
办理条件
注:以下城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新区指: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
一.购房落户
城区购房落户: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
注::无一二手房和贷款、社保证明、纳税证明以及买房时间限制,但必须是房屋产权人办理落户
新区购房落户:在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二、人才引进落户
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非全日制的取得学士学位也可以办理)的人员
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且有接收单位的人员(新区没有社保要求)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50周岁以下,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且有接收单位。
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新区无社保年限要求),有接受单位的人员。
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新区无社保年限要求)
,且有接受单位的人员。
青岛市北区人才落户办理指南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才落户办理攻略
三.积分落户
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住所界定】
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青岛居住证办理指南】
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社保证明打印网址及操作指南】
无犯罪记录。
四.市区迁移落户
(一)1、本市户籍人员到合法固定住所地落户的(本人、配偶、未婚子女);
2、《实施意见》施行后,迁入县域(胶州市、莱西市、平度市)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且在县域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含配偶、未婚子女具有)的,可迁入城区、新区城镇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
(二)夫妻之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已婚成年子女、失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学龄前儿童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驻青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迁往现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才集体户。
五.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随时办理投靠落户。其中,被投靠人办理过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办理夫妻投靠,婚姻存续期须满2年;
子女投靠:未婚子女,可自愿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
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允许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落户。
办理材料
一、购房落户
1、商品住宅产权人
书面申请书(派出所现场领取填写)
房产证原价及复印件(每一页都要复印);
2、产权人及随迁人员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迁移人员页)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亲子鉴定等)原价及复印件;
3、随迁未婚子女:达到法定婚龄的需同时提供未婚声明。
注:
1、落户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
2、十六周岁以上人员办理落户时,需使用一张个人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标准照片;
3、户口已迁入院校集体户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研究生、博士生)、出国(境)人员以及服刑人员,不能申请办理居住落户;
4、商品住宅是指土地用途含住宅的用地,房屋规划用途为居住的房屋。不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二、青岛人才落户办理条件、材料、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才落户表格填写要求
青岛城阳区人才落户办理经验
青岛城阳区人才落户申请表格填写样板
青岛崂山区人才落户办理经验
三、市区迁移落户
(以下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一)到合法固定住所地实际居住生活的:
1、迁移人申请(房屋产权人或使用权人签字确认);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县域增量户籍人员须同时提供县域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随迁人员亲属关系证明;
5、房屋产权系多人共有的提供共有权人不动产权证、居民身份证及签字捺印同意落户的证明。
(二)投靠落户:
1、被投靠人申请(投靠人签字确认);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4、未婚声明(限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
5、被投靠人不是户主及合法固定住所产权人的,需提供产权人和户主的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
被投靠人不是户主及合法固定住所使用权人的,需提供承租人和户主的居民身份证、自管房单位证明或房屋计租表、承租人及同户成年人同意落户声明。
6、已婚成年子女、失婚子女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三)集体户之间迁移
1、本人申请;
2、集体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3、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参保证明;
5、现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才集体户接收落户证明。
三、投靠落户
(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被投靠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2、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3、随迁子女:亲属关系证明,达到法定婚龄的需同时提供未婚声明;
4、离婚后再婚携带未成年子女投靠再婚配偶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含有抚养权内容的离婚判决书、裁决书(一审判决离婚的还需提供法院的生效证明);
5、丧偶再婚携带子女投靠再婚配偶的,提供结婚证的同时还需提供丧偶证明;
6、被投靠人不是户主及合法固定住所产权人的,需提供产权人和户主的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
被投靠人不是户主及合法固定住所使用权人的,需提供承租人和户主的居民身份证、自管房单位证明或房屋计租表、承租人及同户成年人同意落户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