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江西户口迁移的最新相关政策和办理手续,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直系亲属投靠:直系亲属投靠分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双方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三种,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学生集体户和人事代理机构集体户人员除外。
1、夫妻投靠落户:凭申请报告、结婚证明、当事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凭申请报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当事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成年子女投靠须与父母共同生活,由派出所民警在调查核实认定。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凭申请报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当事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子女已婚含夫妻双方的父母)
(二)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干部、职工调动及随迁人员户口迁移:凭县级以上有审批权限的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令,当事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接收单位证明。
(三)现役军人家属子女随军的户口迁移:凭军队师(旅)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签发的批复、婚姻证明及当事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四)录用公务员落户:凭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接收单位证明、落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办理。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人员落户:凭录用通知书、单位接收证明、落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办理。
(六)凭房产证(含商品房、二手房、房改房、还建房、私有房和农民自建房)落户:可申请房屋所有权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及共同生活的成年子女落户,凭申请报告、《结婚证》、直系亲属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户口簿》办理。二人或多人共同拥有房屋所有权要求落户的,在双方协议的基础上只允许一户落户(双方到派出所签订协议)。
(七)人才落户
1、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落户:凭申请报告、毕业证、学历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
2、国家承认大专(含大专、高职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落户:凭申请报告、毕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亲属处和工作单位落户的须有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其真实有效性必须由派出所民警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认定);到人事代理机构落户的须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办理落户。
3、凡获得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我市工作满一年并缴纳社会保险,允许其本人和直系亲属来我市落户。凭申请报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本人在南昌市统筹区范围内参保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主要指参加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到亲属处和工作单位落户的须有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其真实有效性必须由派出所民警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认定);到人事代理机构落户的须有《人事代理合同》和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4、属高新技术产业、重点企业或利税大户急需的优秀紧缺人才,允许本人和直系亲属来我市落户。凭申请报告、县区以上人保部门专门机构的签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
5、对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优秀农民工及其它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允许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来我市落户,凭当事人申请报告、表彰奖励证书或批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八)出国(境)前已注销常住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留学人员回国落户:凭回国(入境)使用的护照或者旅行证,户口注销证明或者原始户籍登记资料、直系亲属或者单位相关证明等材料向原户口注销地、原籍、就业地或直系亲属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九)单位集体户的设立,需符合下列条件:(1)集体宿舍房屋产权为本单位所有;(2)居住集体宿舍人员数量较多(一般不少于10人),确有设立单位集体户必要;(3)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除本规定明确的出生申报情形外,单位集体户仅限本单位职工落户。一个单位一般只设立一个单位集体户。
(十)根据需要设立社区集体户。因房屋出售、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确无落户住址的本地居民(含户口待定人员)及符合当地落户政策,居住在租赁房屋,且在当地无亲属可投靠的人员可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社区集体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