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政策

广西户口迁移手续流程及户口跨省迁移所需材料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9 06:33:02

办理户口迁移,不少人曾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辗转奔波,公安部门近期实施跨地市户口迁移一站式服务,方便市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那么广西户口迁移政策都有哪些呢?广西户口迁移手续和迁移流程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广西户口迁移的知识,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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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的毕业生、拿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各类专业人才,均可“零门槛”入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可直接办理户口;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不再设置限制;商品房不再是落户南宁的准入条件……今后想要落户南宁,很容易,而且手续办理非常便捷!

昨日,南宁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2017年12月1日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南宁市户口迁移政策的意见》(南府规〔2017〕36号)将正式实施。此次被称为南宁“史上门槛最低”户口迁移新政调整了7点内容,进一步调整完善进城落户的户籍准入条件,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宽本市城区的户籍准入条件,全面放开市辖县城镇的落户限制。

新政实施时,南宁市公安局配套推出系列便民措施。如:户口迁移审批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公安派出所,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群众可以在网上预约申报等。

新政内容哪不懂?

1

如何认定申请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要求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合法稳定住所指:①购买的商品住房。②具有合法手续的自建房。③受赠、继承的产权房。④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⑤个人购买或租住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⑥本市亲属(含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拥有合法产权且同意居住的住房。

2

申请人户口是单位集体户口的,能否将配偶、子女的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

答: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凭单位同意接收证明,申请办理配偶、未成年子女投靠迁入单位集体户。

3

租赁私有住房,迁入的户口必须与房主在同一户吗?

答:属租赁私有住房或投靠本市亲属,如房屋所有权人户口没有迁入该房户内的,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允许申请人将户口迁入该房户内。

4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包括哪些?

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指在教育部颁发毕业证书范围内的全日制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函授或电大、远程教育毕业生等。

5

职业院校毕业生包括哪些?

答:职业院校包括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

6

哪些材料可以作为学历认定证明材料?

答: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可作为学历认定证明材料:

①教育部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

②申请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中国高(中)等教育学历认定报告。

7

中央、自治区直属单位在自治区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会保险可否认定为在南宁市参加社会保险?

答:在南宁市参加社会保险 ,包括中央、自治区直属在邕单位向自治区人社部门缴纳的社会保险和用人单位在本市人社部门缴纳的社会保险。

8

对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有哪些?

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是指申办之日前不间断缴纳(含补缴)社会保险,申请人申办本市居民户口的时间应为其在本市参保期限内,如发生间断,不认定其为连续年限,不能累积计算在间断前的参保年限。

9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哪些?

答: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可作为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①能反映出父母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②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③出生医学证明,或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或独生子女证等由相关部门签发的能证明亲属间关系的相关证件或文书。

④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个人履历表复印件。

⑤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提交申请人或被投靠人人事档案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个人履历表复印件。

⑥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

10

房屋有多名共有人的,可办理多少人户口登记?

答: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并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属多名共有人共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经其他共有人提交同意迁入声明,可办理多名共有人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不受居住年限、居住面积、申办人数的限制。

11

想迁入本市乡村地区,“现户籍地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2年”具体时间如何计算?

答:“现户籍地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2年”的具体计算方法,是指申办之日起倒推计算的最近连续2年。

户口新政如何变?

1。

专业人才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零门槛”入户

[现状]

落户南宁市,需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各类专业人才,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及国家计划内的中专毕业生,受本市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有2年以上聘用(招用)劳动合同,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新政]

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对在南宁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各类专业人才,实行“零门槛”入户政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随迁。

2。

重点人群

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可直接办户口

[现状]

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认定,属南宁市发展所需的特殊人才、特殊技能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入户南宁市。

[新政]

优先解决重点群体在城镇落户问题。对在南宁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以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以及其他农业转移人口,只需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居住证就可办理本市城镇居民户口;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可直接办理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上述重点群体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办理随迁。

3。

户籍准入

条件降至参加社保满1年并有居住证

[现状]

户籍准入条件是,在南宁市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居住证满2年。

[新政]

进一步放宽进城落户的户籍准入条件,调整为“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并办理居住证”。降低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的要求。简化落户手续,取消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的规定。

4。

亲属投靠

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不再设置限制

[现状]

父母投靠子女,男性需满55周岁、女性需满55周岁;父母身边无子女,方可迁一名子女。

[新政]

放开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限制。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不受年龄以及身边子女情况、子女人数的限制。简化落户手续,配偶、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取消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的规定。

5。

同城待遇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落户扩大至6市

[新政]

进一步放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落户政策,扩大至南宁、钦州、北海、防城港、玉林、崇左6市。取消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户籍人员在南宁市落户有关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和居住年限的限制。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户籍人员可以累积计算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其他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

6。

降低门槛

购买房屋不再是落户南宁准入条件

[现状]

购买房屋、投资纳税列为落户南宁市的准入条件。

[新政]

调整后的户口迁移政策不再将购买房屋、投资纳税列为落户的准入条件。取消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的落户限制。

7。

迁回原籍

想要迁回原籍地乡村有准入限制

[现状]

公民迁移回南宁市农村原籍地,没有“在现户籍地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2年”这一规定限制。

[新政]

明确规定迁往南宁市乡村地区的条件。除了夫妻投靠、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军人转业、退伍安置回原籍之外,对公民要求回原籍地乡村地区居住生活的准入条件增加了“在现户籍地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2年”的规定。

户籍业务咋办理?

户口迁移找派出所就能办 户籍多项业务可网上申办

1。下放审批权限,实现审批时限提速

除迁往乡村地区外,此次调整的户口迁移审批事项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公安派出所。派出所对户口迁移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提速了!

2。推出“互联网+智慧户政”服务

群众可在互联网智能户政服务大厅在线预约、申报户籍业务事项,公安机关在线受理。此次调整的户口迁移事项以及公民出生登记、死亡注销、迁出、项目变更等户籍业务均可在线申办。

3。实行一次性告知和多级受理工作制度

各户籍窗口对首次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开具办理户口责任书。如群众对派出所户籍窗口的政策解释不清楚或提出异议的,可直接向派出所领导提出办理申请,如再有异议的,还可以直接向分(县)局人口管理部门提出办理申请。

4。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人员、因长期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被注销户口又重新出现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遗失或超期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无法查找身份信息的滞留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均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5。简化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广西区内户籍人员迁入南宁市的,实行“一站式”户口网上迁移。申请人只需要持有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再需要回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解决了户口迁移在迁出地和迁入地“两地跑”的问题。

■新闻拓展

无房产也可落户早有规定

户口迁移降门槛低在这里

本次新政为何被称为南宁“史上门槛最低”户口迁移新政?昨日,就外地人员如何落户南宁户口问题,记者咨询了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

新政明确指出,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并办理居住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相关负责人解释,这条新政适合属于城镇居民的外地打工人员,他们具备这些条件就可以落户南宁。

新政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南宁有明确规定。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居住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农业转移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这表明,农业转移人员甚至比城镇人口的落户更宽松,并不需要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特别取消了原有的以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申办本市居民户口的户口准入条件。其实,购买商品房之前只是入户南宁的一个准入条件,并不是说一定要购买房产才可以入户南宁,继承的房屋、租赁房等都可以,只要能提供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早从2015年12月24日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就已明确,在南宁市无房产、租房居住的外来居民,符合“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这一基本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南宁市居民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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