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不少人曾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辗转奔波,公安部门近期实施跨地市户口迁移一站式服务,方便市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那么湖南户口迁移政策都有哪些呢?湖南户口迁移手续和迁移流程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湖南户口迁移的知识,可供参考!
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需要资料:
1.有工作的,需要单位提供单位不接收户口证明;无工作的需要开失业证明;
2.户口现在所在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村委会的接收落户证明和户主与你的关系证明(如落户到你爸爸的户上,要父子关系证明)
5.迁入地区派出所申请表格;
6.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整理好以上6件资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证;
持准迁证 户籍卡和身份证到户口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转移手续;
档案转移流程:
持身份证和报到证原件到迁入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协议和档案调函;持档案调函到原档案保管地点提取档案;
(符合当地相关的入户要求)
1、向转入地公安局提交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婚育证明;(户口本首页及自己的那一页复印在一起)
3、.两份《申请入户登记表》。(注意:填写申请人是被投靠方,当事人是指投靠方。最好多打印两张,到时候填错还可以重填.)
经过转入地的公安局审核批准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大学高考网、《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亲属户口簿到转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