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2006年从外地来津上学,毕业后在津参加工作并在天津落了集体户口。今年3月,李先生离职想把户口迁回广西老家,咨询如何办理老家接受户口要求的几样材料。
李先生告诉记者,在天津上学工作将近10年,现在想把户口迁回老家,老家接受户口需要提供以下资料:户口所在地劳动部门办理待业证或者失业证或者下岗证;户口所在地提供的未婚证;户口所在地房管部门提供的无房证明。
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户籍处了解到,李先生需要携带户口页、身份证到广西要落户的属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再携带准迁证到他在天津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无房证明要如何开?记者采访天津市房管部门得到解答,“天津有相关政策,本地拥有集体户口的市民想开具无房产证明,只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页去户籍所属地的房管局办理就可以了。”
至于失业证和未婚证要市民也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页到劳动部门和民政局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