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4: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
步骤5:初步审核申请
1.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对初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自收到纸质申请材料七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者本人。七个工作日不通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视为受理申请。
2.对初审后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材料,在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核。
步骤6:公布入户人员名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入户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在深圳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入户人员名单。
步骤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入户卡
步骤8:申请人凭入户卡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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