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为3月1日—3月31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初审、测试
(1)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入围测试的考生名单和测试有关事宜将于4月底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光电信息学院网站公布。
(2)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考场安排、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或作品)原件办理测试报到手续。
(3)测试安排
笔试+面试
时间:6月13日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入围资格名单公示
学校将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确定考生最终入围资格,并分别给予入围考生A、B、C三档不同优惠幅度。入围资格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光电信息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4.录取政策
所有入选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专业填报限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和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且专业需服从安排。
A档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20分,学校将予以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安排相关专业。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10人。
B档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40分,学校将予以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安排相关专业。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10人。
C档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60分,学校将予以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安排相关专业。
五、工作机制
1.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试点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为保证试点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材料初审和测试工作,学校监察处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3.我校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