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现对我市2017年度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登记报名时间
兵役登记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应征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8月5日。
二、登记对象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男性公民以及在本市高校就读的男性学生,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12月31日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时可申请应征报名,也可申请暂缓应征。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
三、登记方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此表及身份证件前往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兵役登记手续,确定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本人难以参加实地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前往办理。县(区)、乡镇(街道)武装部设立兵役登记站,及时受理网上兵役登记和政策咨询,为不方便上网的适龄青年提供现场登记报名和表格打印等服务。
四、法律责任
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湖南省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