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征兵领导小组会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征兵工作专题会议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彭建忠出席并讲话。益阳军分区政委张先旺主持,会议研究议定了《益阳市改进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配套政策》,重点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给予奖励和差旅费补助,自今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从我市4所高校,即湖南城市学院、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应征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仅限男性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其家庭优待金按照城镇户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13000元/年)发放,由市财政统一保障,于入伍前发放到位。
高校征兵工作经费补助
按照每征集1名大学生义务兵1000元的标准,给予我市4所高校征兵工作经费补助。
大学生义务兵一次性奖励
益阳市所属区县(市)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大学生,除享受国家、军队、地方的优待政策外,另外再按照毕业生8000元/人、在校生6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
大学生返乡返校应征差旅费补助
对从益阳市应征入伍的男性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返乡、返校期间给予差旅费和生活补助。①在益阳上学的省内其他市州户籍大学生和在省内其他市州上学的益阳籍大学生,补助800元/人;②在益阳上学的外省户籍大学生和在外省上学的益阳户籍大学生,补助1500元/人;③以上两类大学生参加体检、政治考核,但因不合格未批准入伍的,补助5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