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大学学费其实还是受到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算下来学费不是一个小数字。某些省份大学涨学费的消息被许多媒体报道,这些省份基本都确定了涨价方案或已启动学费调整程序“涨学费”预示着学生的上学费用提高,家长负担的加重。具体哪些学校的学费会上涨呢?上涨后的学费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的学费标准相关知识,本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一、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费收费标准
层次 | 专业 | 学费标准(元/生/年) |
本科 | 石油工程 | 15900 |
资源勘查工程 | ||
资源勘查工程(数字油藏) | ||
土木工程 | 14900 | |
工程造价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 | ||
车辆工程 | ||
电子信息工程 | ||
其他专业 | 12900 | |
专科 | 所有专业 | 7500 |
2.住宿费:学校按专业班级统一调配宿舍,男女生分别集中住宿。学生公寓收费为1200元/生/年、1000元/生/年,按学年交纳,报到时先交第一学年费用,以后每年秋季开学注册时交纳。凡有空调的宿舍,加收120元/生/年。
3.代收费:
代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教材费 | 本科1600,专科1000 | 学生毕业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
体检费 | 35 | 常规体检和转氨酶检测。 |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 | 本科840,专科630 | 每年210元。 |
二、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相关知识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保证2018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为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国家标准代码为13245。
第三条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学院面向全国各省(市、区)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技能高考生。
第五条学院招生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章程,审核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审核招生宣传材料,受理考生申诉,决策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学院设立招生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院实施招生工作第三方面监督制度,监督学院招生计划的落实、宣传材料的真实性、录取过程的规范性和录取信息公开等事项。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情况进行。
凡根据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不退档、不换录。
第十条学院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100%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男女生比例原则上不限制。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定;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三条学院对考生的应试语种原则上要求英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只按英语组织外语教学。
第十四条考生填报我院志愿时,请填写考生本人或家长的有效联系方式。招生录取期间,请确保电话畅通。
第十五条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yucte.yangtze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
第四章学生入学、培养与毕业
第十六条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考生,学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已报到学生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收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学院建立了奖学金、勤工助学等激励和保障机制。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助学金;设有企业专项奖学金;设有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多项个人奖项。奖助学金最高额度可达8000元/年。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2000-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也可进行生源地贷款,金额最高为8000元/年;学院还可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九条学院以“一切为了学生”为办学理念,不断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按“适应学生特点、适应社会需求”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大力推进特色办学。
第二十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实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颁发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学院按高等学校就业政策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建立以市场为导向、学院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学生就业机制,引导学生自主创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院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85号
邮政编码:434020
学院网址:http://gcxy.yangtzeu.edu.cn
联系及咨询电话:0716-8067518、8067586
电子邮箱:zsb2507@163.com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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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院系设置及特色专业
院系设置
院系设置:
石油资源系 | 机械系 | 信息系 | 管理系 |
城市建设系 | 化学工程系 | 基础教学部 | 体育教学部 |
思想政治理论课部 |
特色专业
学院共有22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
省级重点培育本科立项建设专业:勘查技术与工程
校级重点培育本科立项建设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
2012年4月湖北省教育厅本科学士学位评估免评专业: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本科专业设置:
石油资源系: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石油工程 | 资源勘查工程 | ||
管理系: | 工商管理 | 市场营销 | |||
信息系: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电子信息工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通信工程 | 自动化 |
城市建设系: | 城市规划 | 工程管理 | 土木工程 | 建筑环境与设备 | |
机械系: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
化学工程系: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应用化学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油田化学 | |
外语系: | 英语 |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各类实验室82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85个,图书374.9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883.1万元,专任教师419人,其中63%具有研究生学历,37.2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聘有美、英等国家的外籍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