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大学学费其实还是受到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算下来学费不是一个小数字。某些省份大学涨学费的消息被许多媒体报道,这些省份基本都确定了涨价方案或已启动学费调整程序“涨学费”预示着学生的上学费用提高,家长负担的加重。具体哪些学校的学费会上涨呢?上涨后的学费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武汉科技大学的学费标准相关知识,本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一、武汉科技大学学费收费标准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费 (元/年) |
材料与冶金学院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 5850 |
材料化学 | 4500 | |
金属材料工程 | 4500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5850 |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 5850 | |
冶金工程 | 5850 | |
城市建设学院 | 城乡规划 | 4500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 4500 |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4500 | |
建筑学 | 5850 | |
土木工程 | 5850 | |
恒大管理学院 ☆ | 财务管理 | 4500 |
电子商务 | 4500 | |
工程管理 | 4500 | |
工商管理 ◆ | 5850 | |
会计学 | 4500 | |
人力资源管理 | 4500 | |
市场营销 | 4500 | |
物流管理 | 4500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5850 |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5850 |
生物工程 ■ | 4500 | |
应用化学 | 4500 | |
机械自动化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5850 |
工业工程 | 4500 | |
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 585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5850 |
软件工程 ▲◆ | 5850 | |
网络工程 | 5850 | |
信息安全 | 4500 | |
理学院 | 材料物理 ■ | 4500 |
工程力学 | 4500 | |
统计学 | 4500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4500 |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车辆工程 ▲ | 5850 |
交通工程 | 4500 | |
交通运输 | 4500 | |
汽车服务工程 | 5850 | |
物流工程 | 4500 | |
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 | 生物技术 | 4500 |
外国语学院 | 德语 | 4500 |
翻译 | 4500 | |
英语 | 4500 | |
文法与经济学院 | 法学 | 450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850 |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4500 | |
社会工作 | 4500 | |
投资学 | 4500 | |
行政管理 | 4500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5850 |
电子信息工程 ▲◆ | 5850 | |
通信工程 | 4500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5850 | |
自动化 ● | 5850 | |
医学院 | 护理学 | 4500 |
临床医学 ◆ | 5850 |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4500 | |
药学 ■ | 4500 | |
预防医学 | 4500 |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产品设计 | 10350 |
工业设计 ■ | 4500 | |
公共艺术 | 10350 | |
环境设计 | 10350 | |
绘画 | 10350 | |
视觉传达设计 | 10350 |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安全工程 | 4500 |
采矿工程 | 4500 | |
环境工程 | 4500 | |
矿物加工工程 ● | 4500 |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4500 | |
国际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25000 |
网络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25000 |
二、武汉科技大学招生相关知识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武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武汉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88);地址:青山校区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邮政编码430081),黄家湖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黄家湖西路2号(邮政编码430065)。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教育部和六家国家特大型企业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的调档比例与调档方式根据各省(区、市)的相关政策确定。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须填报我校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我校才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对按照国家、各省(区、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在录取时认可其加分。
第十三条 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在江苏省,我校要求普通文理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B+B及以上,安排专业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执行。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排序,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依照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在湖北省,我校为护理学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别单独开设投档单位,与其他专业分开投档。既填报护理学专业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又填报其他专业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分类投档。如果投档线上护理学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投档线(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批次线)择优录取有我校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但该部分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如果投档线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投档线(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批次线)择优录取有我校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在中外合作办学的各个专业间也服从调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全部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
第十六条 德语专业不限语种,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
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国家、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向社会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国家、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向社会发布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备案的为准。武汉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各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按学年计收的专业注册学费(简称专业学费)和按学分计收的课程学分学费(简称学分学费)构成;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学年收取学费。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向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建立了完善的资助工作体系,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凡被录取的特困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位于青山校区,招生咨询电话:027-68862888、68864288(传真),本科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电子邮箱:zsb@wust.edu.cn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27-68862473(监察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如遇国家、各省(区、市)对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学校将按最新规定执行。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各省(区、市)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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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武汉科技大学院系设置及特色专业
院系设置
院系设置有15个举办本科教育的学院(部),69个本科专业。
武汉科技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系、金属材料工程系、冶金工程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系 、热能与动力工程系 |
武汉科技大学机械自动化学院 | 机械工程系、机械电子系、工业工程系 |
武汉科技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车辆工程系、交通运输系、交通工程系 |
武汉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矿物加工与矿物材料系、资源工程系、安全与环境工程系 |
武汉科技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自动化系、电工电子基础部、电子信息工程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系 |
武汉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软件工程系、网络工程系、机器人足球实验室、计算中心 |
武汉科技大学理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系、应用物理系、工程力学系、实验中心 |
武汉科技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 化学工程系、基础化学部 |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 | 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学 |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 建筑学系 、土木工程系、建筑环境与设备系、给水排水工程系 |
武汉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 | 外语系、德语系、大学英语部、研究生公共外语部、自主学习中心 |
武汉科技大学恒大管理学院 | 组织与人力资源系、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市场营销系、会计系、信息管理系 |
武汉科技大学国际学院 | 中新项目、中德项目、中澳项目、留学服务中心 |
武汉科技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 工业设计系、美术系、艺术设计系 |
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 | 基础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系、药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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