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度高校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全校开展度文明寝室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将“文明寝室”创建作为培育和践行的重要载体,突出学生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中的主体作用,将寝室作为相互学习、相互激励、相互帮扶的重要场所。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寝室文化品牌创建工作,打造一批示范文明寝室。
二、评选对象
2014-2015学年度“十百千”文明寝室评选中获评为“十佳”、“百佳”的寝室。
三、评选要求
1.同学关系好
团结、友爱、互助,健康交往,以诚相待,理解尊重。
2.生活习惯好
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勤俭节约,热爱劳动,情趣高雅,兴趣爱好健康,无不良嗜好。
3.学习风气好
遵守课堂和考试纪律,学习目标明确,整体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度无挂科现象,学分绩点较高;注重课堂学习与课外学习结合,专业学习与知识拓展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结合,要求寝室成员四、六级通过率较高,获奖情况多。
4.文化氛围好
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体活动,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占有率高,参与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每人次较多,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社团活动较多,精神面貌积极向上。
5.卫生环境好
及时打扫整理寝室内外环境,做到寝室地面、墙面、床面、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整体观感好,个人衣着得体,举止大方。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推荐为示范文明寝室:1.一年内有寝室成员因故被退学的;2.寝室现有成员中,有因违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未撤销的;3.寝室现有成员中,有未按学习计划修满学分的;4.寝室成员因刑事、治安案件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未结案的。
四、评选表彰
12月底,学工处、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进行评审,评选出校文明寝室一、二、三等奖,并择优申报全省文明寝室。
五、材料报送
1.各学院要按照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细化评选标准,择优向校团委推荐2间示范文明寝室,集中遴选。
2.所推荐的示范文明寝室,需填写《度湖北高校示范文明寝室申报表》(附件),附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3000字以内文字材料以及3张反映寝室特色的照片(可以单独图片文件形式上交)。文字材料要按照评选要求的相关规定,把文明寝室创建过程中的特色和亮点体现出来,要围绕寝室成员所取得的成绩、寝室风气、寝室文化等方面重点介绍。
3.请各学院于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校团委,电子版须打包压缩并注明学院名称后发送到whputw@163.com邮箱。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报送,过期不予受理。
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
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