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佳木斯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78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光复西路786号
【邮政编码】154004
【学院概况】
佳木斯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全国生态魅力城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学院占地面积89.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9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工894人,全日制在校学生5200人,成人教育学生1400余人;
学院内设智能制造工程系、交通运输系、建筑工程系、焊接系、信息工程系、管理系、教育系、艺术系、成人教育部9个系部,开设机电工程等八大专业体系33个专业。学院有数控与机械加工技术、焊接技术、汽车维修与驾驶、模具制造与维修、网络信息、建筑工程、市场营销、民族工艺品制作、物流等九大实习实训基地;有数控编程、数控加工仿真系统、汽车模拟驾驶、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联网、量具与测量、多媒体语音、电工电子技术等179个实训实验室;具有大型多媒体演播厅、多功能报告厅、舞蹈室、琴房、画室、体育场及各学科实验教室等的教育教学设施完善。
学院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同时推荐参加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评选。学院已成为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家组成员单位、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级“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国家级高技能培训联合委员会成员单位、国家级综合技能培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SIYB)创业培训基地、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
学院牢固树立质量立校的思想,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能力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路,努力把学院打造成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国家级示范性院校。
【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计划和录取的各项政策及规定,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考生(同分末段)依次按照综合、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教育、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受限制。
3、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4、我校对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5、身体健康,具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需提前参加专业面试,合格并取得面试合格通知书方可报考,请考生参照标准谨慎报考。(面试要求如下)
(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体型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2)、身高: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女生:160cm——174cm 男生:170cm——184cm
(3)、视力:双眼矫正视力(E形表)上不低于4.8;
(4)、色觉、嗅觉正常;
(5)、面部、颈部、手部等身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6)、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7)、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疾病史、无明显内、外八字;双手无明显标志(如纹身、痣、胎记)和疤痕;
(8)、其他:无过往外国拒签史、无犯罪记录。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核定的专科专业收费标准收费: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环境艺术设计专业6000元/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为5500元/年;歌舞表演、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老年服务与管理、播音与主持专业5000年/元、学前教育、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为4800元/年;语文教育、英语教育为40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1200元/年。最终学费执行标准以发改、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奖助学政策】
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奖励特别优秀在校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国家助学金:分三等,每年每等分别为2300元、3300元、4300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学生办理在校学习期间国家贴息的每年最高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办理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时学校专门开设“绿色通道”,保障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院还设有“爱心超市”,捐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衣物和生活用品等,通过各种资助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毕业待遇】
学生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佳木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及省教育厅签发的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我院学习期间还可以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及技术等级考试,经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拥有创新创业、就业指导、就业推荐、跟踪服务等完善的服务体系,并积极协助毕业生享受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毕业生可选择学院推荐就业,也可参加全省统一专升本考试,继续深造。
【附则】
1、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解释权属佳木斯职业学院。
3、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0454-8550456传真:0454—8550066
2、学院网址:www.jmszy.org.cn
3、电子邮箱:jmszyxy_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