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
1.时间:3月25日
2.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测试。测试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测试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4.根据运动队项目建设的需要和测试成绩,经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测试合格名单并公示。
注:若考生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进行体育专项测试的,则须参加其统一测试并合格。
六、录取
1.获得一级运动员(或以上)称号的考生,经我校专项测试合格,学校对其进行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考核,对于考核合格考生,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直接办理录取手续并上报教育部备案。
2.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经我校专项测试合格,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其填报志愿时相应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服从调剂,按相关要求进行录取。
3.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上的有关规定:“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校确定的此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在已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试点高校要适度提高文化成绩录取要求。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试点高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高考。对于通过高校文化课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考生,高校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我校将按照以上政策进行录取(各项目可享受上述政策的人数,将根据报名和测试情况予以确定)。
4.关于录取专业,考生可在其生源省份我校公布的普通类第二批次的招生专业中进行选择。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一本控制线65%的或学校文化课测试成绩达到总分65%的考生,可在一批次和二批次的招生专业中选择。
5.我校将与拟录取的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之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若违反协议规定,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