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军士官整体科学文化素质,加快高素质士官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从今年开始,全面展开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我省今年的招收工作目前已经全面展开,热诚欢迎广大热血青年携技术到部队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
一、士官制度及待遇
《兵役法》规定,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一般士兵,而是士兵中的骨干,是介于士兵与军官之间的一个阶层。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年限为:一级、二级各三年;三级、四级各四年;五级五年;六级九年以上。一级、二级士官接近排职军官的工资水平,补助补贴基本按排职军官的标准确定。三级以上士官的工资、年增资标准及各种补助补贴,分别比照同期入伍、正常晋升的连、营、团职军官的标准确定。服役满16年五级以上士官,经师(旅)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业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家属随军的士官,其住房、家属安置、子女入托和上学等待遇,五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营职军官相同,六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团职军官相同。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探亲假两次,每次20天,二级以上士官,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已婚的40天,未婚的30天。
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入伍后服役期间的工资、休假、医疗保险等待遇除与部队直接选取的同级士官相同外,还规定: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招公民的户口,享受军属待遇。批准入伍前原是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开单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是企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按照与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待遇及企业工资制度规定,补发离开单位当月的工资。服役满第三期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服役未满第三期,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因其他原因不能以转业、复员、退休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2003年开始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退役后的安置,按照此规定执行。
二、招收的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招收的对象为男性青年,以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24周岁,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符合年龄、身体和政治条件,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的,也可报名应招。
招收的范围面向全省,主要招收的专业涉及14个专业,具体专业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软件技术、数控技术、图形图像制作、物业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应用电子技术等。
三、报名应招办法
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的工作 ,由各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指定的70所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他院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县市区征办报名,所有往届毕业生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征办报名,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身体检查由各省辖市征办牵头,同级卫生部门统一集中组织;政治审查由各县(市、区)征办牵头,同级公安部门负责,原就读学校协助。专业审定由县(市、区)征办负责组织,以是否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是否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为标准。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合格人员,由各省辖市征办按照全面衡量、择优选定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预招对象,由县级征办组织签订招收协议。
四、招收工作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士官招收工作具体时间安排是:5月10日至5月30日,为报名和资格初审阶段。6月1日至10日,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由各省辖市征兵办公室决定;6月11日到30日,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专业审定;7月1日至10日,由各省辖市征兵办公室确定预招收对象,并组织签订招收协议;7月20日至31日,办理入伍手续、整理完善档案;8月1日至10日,组织交接和运输,招收士官8月10日前全部起运完毕。招收的士官着便服起运,到达接收部队以后,由部入伍手续办理
经审定合格的预招人员,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办、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统一填写为8月1日。入伍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高等院校学籍档案材料、入党(团)志愿书、往届毕业生工作期间相关技术档案、应届毕业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调查表》等。
五、集训和任命
对招收的士官,集中组织入伍集训后,统一安排到部队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服役,并根据士官选取批准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下达任职命令的时间为12月1日。应届毕业的大专生,任命为第一期士官(工资为一级四档,以河南地区部队为例,工资约为1400元);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不满4年的,任命为第二期士官;满4年、不满8年的,任命为第三期士官;满8年、不满12年的,任命为第四期士官。应届毕业的本科生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3年的,任命为第二期士官(应届毕业本科生入伍当年工资为二级一档,以河南地区部队为例,工资约为1700余元);满3年、不满7年的,任命为第三期士官;满7年、不满11年的任命为第四期士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不满3年的人员,任命为第一期士官;满3年、不满6年的,任命为第二期士官;满6年、不满10年的,任命为三期士官。
六、政策咨询和纪检监督
为方便社会各界了解政策规定,增加招收工作透明度,省、市两级征兵办公室都开通了政策咨询电话,电话号码:省征兵办公室(0371-63070163)
河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