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登记是征兵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兵员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征兵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今年兵役登记工作,根据《河南省征兵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县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范围:登记的对象为常住户口在本辖区范围内,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和17周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男性毕业生。初中毕业年龄在20周岁(含)以内,高中毕业21周岁(含)以内、大专毕业在23周岁(含)以内、本科及以上毕业在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核对,未经过兵役登记的应进行补登。退伍军人不登记。各单位适龄青年兵役登记率必须达到98%以上。
二、登记设置:兵役登记采取固定设站与流动服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乡镇、县直等基层武装部和县人武部(电话7925309、7926336)设置有上述两类登记站。
三、时间阶段划分:兵役登记时间从5月2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一)任务部署阶段(5月10日前),略;(二)宣传教育阶段(5月20日前),主要落实好六项工作:一是在本级报纸、广播、电视、政府网上刊播发一组兵役登记宣传新闻,刊发一次兵役登记公告;二是对高中以上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集中进行一次以兵役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三是每个乡(镇)出动一台巡回宣传车;四是每条路上悬挂有条幅、张贴标语;每个行政村、社区、学校张贴有兵役登记公告,开办一个宣传专栏;五是协调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给辖区内所有用户发送一条兵役登记宣传短信;六是各乡(镇)开通一部服务热线电话,做好群众咨询解答。(三)登记实施阶段(6月20日前),主要有四项工作:一是组织适龄青年参加兵役登记或核对,并进行体格目测和政治、文化、年龄、病史等初步审查;二是依法确定适龄青年应服兵役、免服兵役、缓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填写并发放《兵役登记证》;三是对有参军愿望的应届毕业生进行初检初审,符合征集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发给《预征对象通知书》;四是按照去年征集任务数的4-5倍选定预征对象的要求,发给《预征对象通知书》。(四)总结完善阶段(6月30日前)。
四、《兵役登记证》及《预征对象通知书》制发。今年全面推行《兵役登记证》和《预征对象通知书》制度,由乡镇、县直等基层武装部和县人武部进行发放。
商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