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考试招生诚信,维护入学公平,今年河南省明确了对违背志愿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即对于在2018年普通高招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明年高考志愿填报数量将受限。
多年来,我省不断加强招生考试诚信教育,诚信状况持续向好,但个别考生录取不报到等失信问题仍然存在。近年来,我省本科录取不报到考生人数逐年增加,造成招生计划浪费。填报志愿是考生自我承诺与高校的约定,普通高校招生实行按考生志愿投档录取,放弃录取或录取后不报到,是一种违背志愿的失信行为,浪费了招生计划资源,损害了广大考生的利益,影响高校对我省招生计划的投放,也对考生个人和家庭带来消极影响。加强对违背志愿承诺失信考生的惩戒,可以有效避免高校计划和教育资源浪费,有利于高校增加对我省的计划投放,进一步提高我省的录取率。
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陈大琪表示,升学志愿是考生意愿的体现,也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具体承诺,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志愿投档,被录取后应如期到校报到。如果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报到,既浪费我省的招生计划,又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占用了他人的升学机会。为维护入学机会公平,教育考生增强诚信意识、履行志愿约定,2018年,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仅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两个。考生失信事实将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可以拒绝录取失信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