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填报时间
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有关规定
1.志愿填报及录取时间安排
批次 | 志愿填报 | 签字确认 | 录取安排 | 征集志愿 | 备注 |
提前批 | 6月25日8:00?6月28日18:00 | 6月30日?7月2日 | 7月9日?7月14日 | 7 月 13 日 8:00 ? 18:00 |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7月12日?7月14日 | ||||
本科一批 | 7月2日8:00?7月7日18:00 | 7月9日?7月10日 | 7月16日?7月22日 | 7 月 21 日 8:00 ? 18:00 | 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7月20日?7月22日 | ||||
本科二批 | 7月25日?8月2日 | 7月31日8:00-18:00 | |||
专科提前批 | 7月9日8:00?7月13日18:00 | 7月15日?7月16日 | 8月6日?8月9日 | 8月8日8:00?18:00 | |
高职专科批 | 8月10日?8月13日 | 8月12日8:00?18:00 | |||
体育本科 | 6月25日8:00?6月28日18:00 | 6月30日?7月2日 | 7月9日?7月14日 | 7月13日8:00?18:00 | 提前批录取 |
体育专科 | 7月25日?8月2日 | 7月31日8:00?18:00 | 与本科二批同时录取 | ||
艺术本 A 段 | 6月25日8:00?6月28日18:00 | 6月30日?7月2日 | 7月9日?7月16日 | 7月15日8:00?18:00 | 与提前批、本科一批 同时录取 |
艺术本 B 段 | 7月18日?7月22日 | 7月21日8:00?18:00 | |||
艺术专科 | 7月25日?8月2日 | 7月31日8:00?18:00 | 与本科二批同时录取 | ||
专升本 | 6月25日8:00?6月28日18:00 | 不需要 | 7月9日?7月14日 | 7月13日8:00?18:00 | 与提前批 同时录取 |
对口本科 | 6月25日8:00?6月28日18:00 | 不需要 | 7月9日?7月14日 | 7月13日8:00?18:00 | 与提前批同时录取 |
对口专科 | 不需要 | 8月6日?8月10日 | 8月9日8:00?18:00 | 与专科提前批同时录取 |
6月25日,网上志愿填报系统正式开通,考生即可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点击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中的“网上志愿填报”,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和报名时使用的密码登录系统填报志愿。省招生办提醒考生,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不要透露给他人,更不要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
网上填报志愿后,县(市、区)招生办将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对口招生、专升本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网上保存后不再签字确认,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
(二)志愿批次设置
考生志愿分为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含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直招士官、航海等有特殊要求的专科)和高职专科批等批次。
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报提前批(含艺术、体育类专科)、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专升本志愿和对口招生志愿;第二次在7月2日?7日,填报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第三次在7月9日?13日,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须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即:由县(市、区)招办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擅自放弃;考生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考生依据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院校招生章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志愿由考生本人填报,家长、老师、同学及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必须符合我省规定的相应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认定。
民族预科班志愿在相关批次单独填报,经省招办审核、公示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填报相应批次的1个民族预科班学校志愿。
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定向志愿栏中;在设有第一志愿的顺序志愿批次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学生录取为定向生后,入学报到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在志愿签字确认时同时递交定向西藏就业保证书。
自主招生考生志愿设置在本科一批,已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含参照自主招生录取的“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合格考生),可以填报1个相应自主招生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已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的考生,所选报的与其资格对应的高校均须填报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内。北京师范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自主招生志愿须填报在提前批第一志愿。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本科一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本科二批可填报1-9个高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填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在提前批志愿中,考生只能从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司法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专科提前批不同类别也不得兼报。
专设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志愿,海、空军招飞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在提前录取批次之前录取。如军队招飞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提前录取批次的军队、公安、司法、民航及其他院校的录取。考生选报海、空军招飞志愿应与省招办明确的海、空军招飞区域相符。
艺术类考生志愿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对生源不足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条件的考生可以重新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