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继续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对口招生),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全日制连续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经过学籍系统比对违规同时具有高中和中职学籍的考生,应取消其2017年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明年,3类专业报名随普通高考进行
凡符合2017年对口招生报名对象者,由考生所在学校进行报名资格认定、县(市、区)招生办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后,根据省招生办规定的办法、程序和时间等要求,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考生登录http://www.heao.gov.cn/系统,进行网上考试报名。
2018年起,对口招生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报名随普通高考报名时进行,相应专业的术科考试随普通高考的艺术、体育专业省统考进行,文化课考试以及对口升学其他类专业的报名和考试办法不变。
目前我省对口招生高校和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尚未确定,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今年我省将适度整合调减对口本科招生高校数量,优先安排我省应用型本科转型发展高校招生。
另外,省教育厅明确,高等职业院校(含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在确保实现本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包括对口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成为其招生主渠道(原则上省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达到其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和分类考试招生总规模的50%以上,其他高职院校达到60%以上)目标的前提下,可自主安排本校的对口招生计划。
入学待遇与普通高考招收新生一样
对口招生录取随统一高考进行,拟录取的考生名单经省招生办审批后,由招生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须持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经注册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编入高校一年级就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具备编班条件的,应单独编班,集中管理。
新生入学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招收的同一专业学生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普通高等教育。
学生在普通高校学习期间,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