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填报及录时间安排
批次时间 | 志愿填报 | 签字确认 | 录取安排 | 征集志愿 | 备注 |
提前批 | 6月25日8:00—6月28日18:00 | 6月30日—7月2日 | 7月9日—7月14日 | 7月13日 |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7月12日—7月14日 | ||||
本科一批 | 7月2日8:00—7月6日18:00 | 7月8日—7月9日 | 7月16日—7月22日 | 7月21日 | 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7月20日—7月22日 | ||||
本科二批 | 7月25日—7月31日 | 7月30日 | |||
本科三批 | 7月8日8:00—7月12日18:00 | 7月14日—7月15日 | 8月3日—8月9日 | 8月8日 | |
专科提前批 | 8月12日—8月15日 | 8月14日 | |||
高职专科批 | 8月16日—8月19日 | 8月18日 | |||
体育本科 | 6月25日8:00—6月28日18:00 | 6月30日—7月2日 | 7月9日—7月14日 | 7月13日 | 提前批录取 |
体育专科 | 7月25日—7月31日 | 7月30日 | 与本科二批同时录取 | ||
艺术本A段 | 6月25日8:00—6月28日18:00 | 6月30日—7月2日 | 7月9日—7月16日 | 7月15日 | 与提前批、 |
艺术本B段 | 7月18日—7月22日 | 7月21日 | |||
艺术专科 | 7月26日—7月31日 | 7月30日 | 与本科二批同时录取 | ||
专升本 | 6月25日8:00—6月28日18:00 | 不需要 | 7月9日—7月14日 | 7月13日 | 与提前批 |
对口本科 | 7月2日8:00—7月6日18:00 | 不需要 | 7月16日—7月22日 | 7月21日 | 与本科一批同时录取 |
对口专科 | 不需要 | 8月3日—8月7日 | 8月6日 | 与本科三批同时录取 |
2、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考生需首先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然后点击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中的“网上志愿填报”,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和报名时使用的密码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于6月25日开通。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把密码透露给他人,更不要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如忘记密码,可利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无法重置的,请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的招办重置,对口招生、专升本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也可到就近市县招办重置。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间截止前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网上填报志愿后,县(市、区)招办将依据考生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考生须在志愿表上签字。对口招生、专升本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网上保存后不再签字确认,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
(3)考生填报志愿应以《招生考试之友》合刊“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高校、专业名称和代号为准,各批次志愿中的高校和专业代号必须与《专业目录》相应录取批次中公布的高校和专业代号相一致,否则将无法填报志愿和录取。要注意分清科类,文科考生要从文科类《专业目录》中选择高校和专业,理科考生要从理科类《专业目录》中选择高校和专业。同样,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司法类考生要注意从相应类别中选择高校和专业。
(4)选报志愿需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查阅《专业目录》中有关院校和专业情况,重点了解拟填报院校的各项信息,特别是高校的招生章程。章程中有学校招生说明、招生要求以及明确的录取规则。例如对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对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和专业安排办法等。高校招生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统一公布,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专业目录》中也有相关的网址。
(5)提前录取批次中,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对考生都有不同的要求,如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专业术科成绩等,有的要提前进行面试、政审、体能测试,而且又都在一个批次同时录取,无法兼顾同时投档。因此,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专科提前批中的直招士官、免费全科师范专科定向、航海航空类、空中乘务(艺术属性非艺术专业)等,不同类别也不得兼报。
(6)提前批(艺术类除外外)、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设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7)填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应注意:通过相应专项计划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均单独设立批次,原则上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纳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应按自主招生志愿填报。考生如同时符合三个专项计划的资格,志愿可以兼报。
(8)自主招生志愿(含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校专项计划):已取得相应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相应的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其取得资格的高校无论在哪一批次录取,选报该志愿必须填在自主招生栏内。个别自主招生高校在提前批录取(未安排本科一批计划的),考生选报该类高校自主招生志愿应填报在提前批第一志愿。
(9)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规则: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均设置为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提前批(艺术类除外)、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首先将同一科类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遵循考生志愿,并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要求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分别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进行排序;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的平行志愿,省招办按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要求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情况,最终确定调档比例,省招办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高校退档或计划调整所产生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其他批次(艺术类除外)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将根据生源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未完成的计划统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后,将根据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应考虑在高校顺序上保持一定的梯度。其他批次(艺术类除外)第二志愿是平行志愿,只有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起作用,所以考生应把估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作为第二志愿的主要选报对象,并注意在院校顺序上有一定梯度;专业志愿也应拉开档次,合理搭配。同时,建议考生尽可能填满专业志愿,并选择服从专业调剂,以增加录取机会。
(10)填报征集志愿应注意:录取时对生源不足的学校,公开征集志愿。届时未被投档且满足成绩等条件要求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应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已被录取、预录取及阅档状态的考生不可填报。剩余计划量大的院校或专业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有的学校可能只征集某些专业,考生应进一步查阅《专业目录》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专业情况和学费标准。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投档依据,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应重新填报志愿。除了艺术类外,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11)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选报一个招收预科班的高校。预科班分专业方向的,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预科班专业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