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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2024年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9 08:20:24

第二十一条河南大学各专业学费标准按豫财[2007]74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我校各类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文史类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医学类4500元/生?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5000-18000元/生?年;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另外,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700-1100元/生?年(收费标准以河南省招办《招生考试之友》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二十二条河南大学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学校构建和完善了“奖、贷、助、减、补、勤”等并举的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了政策助学与临时救助相结合、国家助学贷款与校内贷款相结合、校内帮扶与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格局,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手册简介

一、还款的简单流程:

1、到http://www.haedu.net.cn)

1.河南省学生资助网是我http://www.haedu.net.cn,在“助学贷款系统”栏目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即可进入。初始用户名是10475+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是123,为了个人信息的安全,请及时修改密码;学生如果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忘记后,可按向y原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相关证明后由学校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内查找用户名和修改密码。

4、若存折不慎丢失,需要及时在开户行进行挂失并申请补办原账号;

5、如存折不慎消磁,需要及时在开户行进行账号变更,并将变更凭证报至学校贷款中心。

还款手册

一、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指按贷款合同中的约定,在贷款到期之日之前进行的还款。贷款学生需一次性还清某笔贷款(如果有多笔贷款,可分次偿还)。提前还款学生一般应提前15天向学校贷款中心申请,且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国家开发银行和代理银行进行年度结息暂不受理借款学生提前还款,其余时间学生均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离校前提前还款

1.学生本人到我校贷款中心(明伦校区老行政楼3楼)申请

2.经审查,由贷款中心开具“提前还款批复表”并盖章

3.学生本人持“提前还款批复表”到农行金明支行(金明广场东)柜台办理;

4.办理完毕,银行会开具还款凭证,学生本人保留。

(二)离校后的提前还款

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本人在开封,按离校前提前还款程序办理即可

2.本人不在开封,在河南省境内,按以下程序办理

①登陆河南省学生资助网(http://www.haedu.net.cn)个人贷款系统(用户名:10475+身份证号,初始密码:123),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②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在助学管理系统中能及时看到学生还款申请,并网上审批同时盖上“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专用章”;

③学生异地从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网下载并打印“提前还款批复表”,一笔贷款填写一份“提前还款批复表”,批复表盖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电子签章(应呈红色签章,打印呈现灰色,属正常),没盖章的批复表无效,“提前还款批复表”20日内到银行还款有效,过期作废;

④学生凭批复表到当地农行柜台办理。因部分农业银行不办理助学贷款还款手续,请大家到当地高校附近的代理行办理办理还款手续;

⑤办完手续后,自己留一份农行给的还款凭据。

3.若学生本人在外省,因外省无法办理偿还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所以学生需委托在河南省境内的亲戚或朋友代为办理,办理程序如1、2所示。

二、如期还款

银行会于贷款到期日(合同签订的偿还日期)从学生的还款账户中扣收应还的本金和相应的利息。因此还款学生不用在提出申请,至少在贷款到期日前3天将应还本金和相应的利息足额预存到自己的还款账户中,以免银行扣划不到现金而造成自己的贷款违约

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时间,每笔合同贷款本金一次还清,本金偿还期最长不超过毕业或终止学业后6年,利息按贷款银行规定分次偿还。举例说明,借贷学生第一笔贷款最迟还款日应为毕业或终止学业后的第3年年末,第二笔贷款最迟还款日应为毕业或终止学业后的第4年年末,以此类推。

三、毕业后及时付贷款利息

1.毕业当年7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每年结息日(12月20日)结算一次。中国人民银行对利率进行调整时,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学生可以从“河南省学生资助网”的个人信息平台查询应付利息金额。

2.银行按贷款合同约定于每年结息日(12月20日)从你的还款账户中扣收当年应付利息,请你在每年12月20日前(至少提前3日)将应付利息预存到你的还款账户中(除应付利息外最好多存50至100元,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利率调整、折(卡)管理费、小额贷款管理费的扣收),以免到时余额不足造成贷款违约。如果你的还款账户出现问题,可以到农行代理点办理账户变更手续。另,也可于当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期间到农行代理点柜台持现金按贷款合同号还息。

具体办法如下:

1)若本人在河南省境内,只需把应付利息足额存到自己的贷款账号上,卡、存折均可。

2)若本人不在河南省境内,有贷款银行卡的同学只需把应付的利息足额存到自己的卡上即可;只有存折的同学则需要通过电汇的形式将应付利息存入还款账户,或委托河南省境内的亲戚朋友代为办理。

四、展期的办理

展期对象:应届毕业生考入研究生或专科升入本科教育(必须为全日制教育),按学制年限进行展期,即本科阶段、专科阶段的贷款在研究生或专升本毕业后两年开始还款。借款人在研究生(或本科生)阶段继续贷款的也是毕业后两年开始还款。

具体程序如下:登录河南大学学生处网站http://stu.henu.edu.cn,先点击网页右上角“助学贷款”,再点击贷款中心网页右侧的“最新通知”中的“展期申请表下载”,即可办理并查询。

因河南省资助中心每年11月和12月集中办理全省高校贷款业务,学生务必于毕业当年的10月15日前,将《展期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考入院校公章,然后同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或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以挂号信的形式寄至我校贷款中心,过期不予办理。如未办好展期手续,学生仍需自负利息。展期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贴息。具体分为:①借款学生毕业当年按时办理展期后,其财政贴息时间为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研究生(或专升本)毕业当年的6月30日。②逾期没有办理而在毕业后第二年办理的,其展期贴息时间按前一年的12月20日起贴息至研究生(或专升本)毕业当年的7月1日,毕业当年7月1日至12月20日的利息由学生本人支付,财政不再贴息。

申请展期需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份(A4纸复印);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份(A4纸复印);3.展期申请表1份

五、违约处理

1.利息违约:未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偿还当年应付的利息。

2.本金违约:未在贷款到期日前还清助学贷款。

以上两种违约都将对你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处理措施如下:

(1)违约记录载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你将无法再与银行进行信用交往(如贷款购房、办信用卡等);

(2)在全国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公布你的名单及相关信息;

(3)在校园网、校友网上公布你的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通报情况。

(4)征信系统在更大范围普及后,你将寸步难行。

(5)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所以,希望你能够利用助学贷款带来的机会,按时偿还助学贷款,建立人生中第一条良好的信用记录。守信一时,幸福一生!失信一次,后悔一辈子!

六、说明

1.还款账号:指贷款时办理的银行卡或存折账号,毕业确认表中基本信息一栏中有显示。另外请每年使用自己贷款时办理的银行卡或存折账交易一次,比如进行存取款业务,以免账户休眠,给自己还款造成不便。

2.请妥善保管你的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存折、银行卡和毕业确认表等助学贷款有关资料,并认真阅读、领会和履行还款义务,以免出现违约而影响你的一生。

邮寄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河南大学学生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收)

邮编:475001资助管理中心地点:明伦校区老行政楼3楼

电话:0378?28512330378?2868833转8184

联系人:郭晓平老师赵炎老师

七.省内还款网点

河南省农业银行关于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学生在代理银行营业网点

办理还款手续问题的说明
根据豫农银函[2007]4号文件,为了确保还款工作顺利进行,开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农行河南省分行机构业务处三方联系会议就有关当前国家助学贷款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1、借款学生原则上要到农行代理助学贷款主办网点进行提前还款(主办网点信息附后)。
2、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学生还款,从2007年上半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将在河南省每一地区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本地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设立了服务电话(具体人员及电话附后)。
3、请各借款学生注意:为了不影响每年预结息和结息数据的正确性,农行于每年11、12两个月份不受理提前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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