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和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监察审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基本信息
第四条名称: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类型:普通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六条学校代码:12785
第七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学制:三年
第九条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具印、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四章 学院概况
第十条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综合性普通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确定为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河北省唐山市。现有南湖校区、新华道校区和韩城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近700亩。教职工765人,其中专任教师480人;教授65人,副教授252人,“双师型”教师332人。在校生1.37万人。设有口腔系、临床医学系、护理系、财经系、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农林工程系、基础部、基础医学部、社会科学部、公共外语部(国际交流中心)、体育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开办38个专业,重点打造了医药卫生、财经商贸、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制造、现代农业等5大特色专业集群,形成了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现代农业为两翼的专业建设布局。办学特色与办学优势明显。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8%左右。
第五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院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以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我院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六章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应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1、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到计划未录满的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我院认可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加分或降分相关规定。
3、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原则:详见《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简章》。
第八章 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第十六条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身体要求
各专业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订单班专业相关要求
(1)招收校企合作订单班的专业:新能源汽车、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Web全栈开发方向)、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移动商务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级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商务软件开发方向)、财务会计类(会计专业)、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建筑装饰方向)、园林技术(设计方向)、市场营销(O2O新零售方向)、物流管理(国际物流方向)专业。
以上专业同时招收普通班和校企合作订单班,考生可自愿报考。具体事宜请详询专业所属系。
(2)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供电技术专业:为校企合作订单班,且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要求:年龄16岁~23岁,身体无残疾,无色盲色弱,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5米,鉴于其专业岗位性质,不建议女生报考,条件不足者请慎报。具体事宜请详询专业所属系。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说明
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院与匈牙利多瑙新城大学(University of Dunaújváros)合作举办的经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外司办学[2020]269号)。国内学制3年,达到我院毕业要求后,可获得我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毕业后可申请赴匈牙利多瑙新城大学学习,如满足匈方学校毕业条件,在匈方1年即可获得多瑙新城大学本科文凭,中匈互认学历。国内学习期间,收费标准待定,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七条外语要求
报考时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教学外语均为英语。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学费资助
第十八条学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标准:待定,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第十九条住宿费:南湖校区800元/年.生,新华道校区、韩城校区500元/年.生,住宿费按学年交纳。
第二十条学费资助
在校生享受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的资助;对符合《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要求,在我院就读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制度。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南湖校区 (唐山市丰南区正泰街29号)
新华道校区(唐山市路北区新华西道120号)
韩城校区 (唐山市路北区韩城)
邮 编:063300
咨询电话:(0315)2368555、2368333
学院网址:www.tsvtc.edu.cn
QQ 群:1103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