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专业测试、文化课单独考试
专业测试、文化课单独考试在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进行。
(1)专业测试:所有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须于3月20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专项测试报到时,考生必须递交已经签好的纸质《反兴奋剂承诺书》(下载准考证时下载),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专业测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专业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咨询电话:0311—80787707。
(2)文化课单独考试: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且高水平运动员高考资格认定测试一级合格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考核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合格公示
所有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专业测试。我校将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确定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和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hebtu.edu.cn/zsw/)公示。
八、录取原则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录取:
1、获得一级运动员或运动健将称号,且高水平运动员高考资格认定测试一级合格的考生,申请参加了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者。
2、高水平运动员高考资格认定测试二级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3、高水平运动员高考资格认定测试二级合格且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提出申请,报省招生部门审核,可按有关规定录取。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的高考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九、其他说明
1、按相关文件要求,拟录取的相关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2、若教育部或河北省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有新的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3、未尽事宜后续通知。
十、联系方式
院校名称:河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094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邮政编码:050024
联系电话:0311-80786666传真:0311-80789780
招生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电子邮件:zsk@heb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