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考

2019年河北省划定66县实施农村学生高考单独招生

发布时间:2023-09-14 22:58:28

原标题:我省划定66县实施农村学生高考单独招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高考河北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划定,共包括66个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5日。

  具体实施区域为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是今年我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的三大专项计划之一,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优秀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据此,我省划定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区域为燕山—太行山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和民族县。

  考生本人须连续3年在实施区域高中就读

据教育部规定,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我省将研究确定考生户籍、学籍的资格审核办法,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及时公示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学籍所在学校、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

  考生自荐报名时间截至5月5日

根据规定,在报考方式上,今年主要采用考生自荐方式,考生需通过网上自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后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初试、复试等综合能力测试。

4月15日至5月5日,符合条件的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5月30日前,省级招考机构完成资格审核并公示,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5月31日至6月3日,高校公示初审通过、需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高校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根据规定,高校专项计划考核录取工作管理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原则上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

  农村高考生最高可优惠60分

记者4月21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看到,全国具有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重点高校共95所,其中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在内的87所已经启动了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了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人数、招考专业、优惠政策及参加学校考核的具体办法。

在优惠政策上,对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各高校将在高考录取时比当地录取线下降数十分不等,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如清华大学“自强计划”给予30分-60分的录取优惠分值,北京大学“筑梦计划”给予最高降至一本线录取的优惠。在考核办法上,清华、北大两所高校在笔试、面试外,均安排了体质测试环节。如果考生获得清华“自强计划”认定,且体测成绩优秀,还能多拿5分降分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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