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高考实行半自主命题模式,即语文、文数、理数、英语使用新课标Ⅱ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物理、历史、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由海南省自主命题,总分为90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原始分数分别为150分(以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另外3门选考科目每门卷面满分100分(以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
一、2024海南高考改革方案解读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部署,省教育厅制定印发《海南省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2024年起,海南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下称省级统考)为主体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
《实施方案》旨在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为自贸港建设、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当中明确,2024年起,全省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下称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如何不断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首先要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高校要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进一步找准办学定位,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还要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省教育厅将加强我省各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和结构的宏观调控,会同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加强对高校办学情况的评估指导,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在专业考试方式方面,我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其中,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实施方案》,到2024年,未经教育部批准,我省高校不再组织校考。同时2024年开设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含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探索开设表(导)演类专业,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
此外,从2023年开始,笔试类专业统考一般采用网上阅卷的办法,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网上阅卷的有关管理规定实施,面试类专业统考创造条件从现场考评逐步过渡到“考评分离”、积极探索线上考试方式进行考评。省级统考成绩以分数呈现,各专业满分均为300分。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选拔需要。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考评效率,促进考试公平。
在录取方式方面,2024年起,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招生专业目录》,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安排在普通批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具体录取事项如下:
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艺术类综合成绩作为投档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按梯度志愿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在投档成绩方面,2024年起,艺术类专业统招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艺术类综合成绩为投档成绩。艺术类综合成绩满分为500分。舞蹈学类、表(导)演类专业以及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其他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4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实施方案》还指出,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2024年起,舞蹈学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以及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
二、海南新高考如何选科
序号 | 选科组合 |
1 | 化学+历史+地理 |
2 | 化学+生物+地理 |
3 | 化学+生物+历史 |
4 | 化学+生物+政治 |
5 | 化学+政治+地理 |
6 | 化学+政治+历史 |
7 | 生物+历史+地理 |
8 | 生物+政治+地理 |
9 | 生物+政治+历史 |
10 | 物理+化学+地理 |
11 | 物理+化学+历史 |
12 | 物理+化学+生物 |
13 | 物理+化学+政治 |
14 | 物理+历史+地理 |
15 | 物理+生物+地理 |
16 | 物理+生物+历史 |
17 | 物理+生物+政治 |
18 | 物理+政治+地理 |
19 | 物理+政治+历史 |
20 | 政治+历史+地理 |
三、2024海南高考外省户籍随迁子女报名条件一览
外省户口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海南省参加高考(以下简称:“异地高考”)的报名条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6”报考条件)
2.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2个12”报考条件)
3.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我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及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3”报考条件)
4.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我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有”报考条件)
“异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我省的就读时间从2024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2023年12月31日往前推算。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而不符合以上第(一)款1至4项之一,但符合第(二)款异地高考报名条件中1至2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参照异地高考相应政策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对于因特殊情况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稳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的有关规定,受报考批次限制的“异地高考”考生,经本人申请,我省可协调回流出地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