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的,也可以招收。招收对象应当为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阶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一)准备筹划阶段。4月20日至5月底,制定方案计划,下发《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地)搞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报名登记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指导各市(地)做好招收对象的体检、政审、学历审查等工作,6月下旬,省征兵办将对体检、政审、学历审核合格人员进行集中复检复审。
(三)审批定兵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指导各市(地)做好走访调查、审批定兵、签订协议、整理档案等工作。
(四)运输总结阶段。7月15日至8月10日,组织档案交接,制定运输计划,组织直招士官自行报到。
三、有关要求
(一)搞好调查摸底,深入宣传发动。兵役机关要会同教育部门对招收专业的开设高校和毕业生数量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本区域可招兵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要在有关高校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宣传的重点放在专业对口的高职专科院校,充分调动符合专业条件毕业班学生报名应招的积极性。招收数量少的专业和女兵要注意把握宣传的尺度,选定部分高校集中进行宣传,防止报名过热。各单位报名情况统计表于5月22日前上报省征兵办。
(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招收质量。各级要认真执行总参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条件标准审查把关,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实施招收。要认真组织体检、政审和检验学历证书、学籍档案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备选专业的,本专业完不成任务的情况下可以从备选专业中补招。同一专业合格人数较多时,按照党员、军烈子女、“两个优先”原则、身体素质考评分数高低的先后顺序择优招收。
(三)认真组织交接,确保安全入营。直招士官出发前,要认真组织安全教育,将《招收士官自行报到介绍信》发给直招士官本人,明确报到的单位、地址、时限、联系方式、乘车路线,并向接收部队通报自行报到的批次、人数、车次、到达时间等事宜。要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强调有关纪律,提出严肃要求,制定防范措施。直招士官报到途中,要与直招士官保持电话联系,加强报到途中的管控。在自行报到过程中,要与部队接收单位加强沟通,紧密衔接,共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直招士官的顺利交接。
牡丹江师范学院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
2、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俊杰
联系电话:6512505
报名地点:外语楼107室
直招士官身体素质考评标准
身体素质考评要素包括身高、体重、视力。身高: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