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冬季征兵工作将于11月1日正式开始。有应征入伍愿望并符合条件的,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到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武装部,进行兵役登记报名。
女青年征集报名已经开始,实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男兵本科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24岁。应届或在读大学生享受6000元以内的学费补偿。
太胖或太瘦,都难过体检关
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男青年的身高要在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在视力上,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的右眼裸视不低于4.9,左眼裸视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右眼裸视不低于4.7,左眼裸视不低于4.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
同时,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两厘米,着短装时,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都不符合要求。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可以征兵。
男青年扎耳眼儿但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可以征兵。
在读大学生享受6000元以内的学费补偿
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费补偿,入伍后复学的学费资助,每人每年在6000元以内。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根据《兵役法》的相关规定,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直接提拔为军官。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选择复学的,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根据不同情况还有享受加分或免试的政策。
四种情况退役后政府安排工作
据了解,新修订的《兵役法》和《退伍士兵安置条例》对士兵退役做出了新的规定:士兵退役后,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四种方式安置。
士兵退役后,有四种情况政府将给安排工作:一是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是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的。四是烈士子女。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如果退出现役,人民政府会扶持其自主就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还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助。
两类士兵由国家终身供养
据了解,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或是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另外,以下4种情况可作退休安置:一是年满55周岁的。二是服现役满30年的。三是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的。四是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