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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安徽宅基地确权政策及自建房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3 19:57:01

全国在宅基地方面,在原来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增加了户有所居的规定,同时允许已经进城落户的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改革还下放了宅基地的审批权,明确要求通过规划合理安排农村的宅基地,为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提供便利。那么安徽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哪些规定呢?本文小编为你解读。

宅基地超出规定面积,收费

以前宅基地面积的规定是按户来的,就是一户人家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多少。金寨县改变这种规则,创新性地使用按户和人口两个因素来确定宅基地的面积。

如果每户不超过4口人,宅基地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下,每多一个人可增加20平方米,但最高不能超过160平方米。比如你家有6口人,可以占用160平方米的宅基地,有7口人也只能占用160平方米。

那超过这个标准的怎么办呢?付费使用!对“一户一宅”超规定面积部分,超过20平方米以下部分,不收取有偿使用费;超出20~7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3元/平方米收费;超出规定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米。

也就是说,如果一家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50平米,则每年需要缴纳90元宅基地超占使用费。如果宅基地面积超过100平米,则每年需要缴纳330元使用费。

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民进城买房

金寨按照补偿+奖励的模式来设计宅基地退出制度。

补偿分为两块:一是地上房屋拆除补偿金额,按不同结构每平方米250元~600元计算。第二块是宅基地退出补偿金额,已确权发证且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每平方米补偿70元,超出规定面积标准的,每平方米补偿35元;补偿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

农户签订退出协议后6个月内腾退房屋并验收的,补偿标准上浮30%。据测算,这两部分合在一起退出宅基地的农户平均每户可获得补偿7.8万元。

如果只有这7.8万,显然不够说服农民搬迁,因为这还不够农民盖房的本钱。

奖励分三种,优先鼓励农民去县城或集镇定居

到县城购房的,房屋拆除补偿标准上浮30%,按购房面积给予800元/平方米房票奖励,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

自愿放弃申请宅基地的,再给予2万元/户奖励。金融机构提供每户20万元以下的免抵押贷款。其实不自愿放弃也要走,不如自愿放弃还能得2万元,这也是很多人为什么会选择自愿放弃的原因。

到集镇购房的,房屋拆除补偿标准上浮15%,自愿放弃申请宅基地的,再给予1万元/户奖励,按购房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房票奖励,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金融机构提供每户10万元以下的免抵押安居贷款。

到中心村庄建房的,人均建房面积小于30平方米的农户,优先分配宅基地。政策实施的效果怎么样呢?金寨县一年间有12900多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其中到规划村庄9000余户,进城入镇3000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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