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就是城市发展的基础,现在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人才引进及补贴政策。太原人才补贴政策有哪些,太原人才引进购房和生活不同有哪些标准,本文小编为你解读关于人才补贴政策的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太原人才引进政策2019
太原人才引进政策的内容有哪些呢?很多用户不是很了解太原人才引进政策的相关内容。下面小编就来介绍太原人才引进政策内容。感兴趣的用户们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为加快推进人才兴市战略,进一步落实《中共太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并发〔2018〕2号)和《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搭建人才事业平台推动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并办发〔2018〕46号)精神,吸引更多博士、硕士高层次人才投身我市干事创业、追梦卓越,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
太原市事业单位。
2、引进对象
(1)全日制应届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
3、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4)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4、引进程序
引进人才工作在市委组织部领导下,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指导实施。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5、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拟引进人才填写《太原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组织人事、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人事、工资、入编手续。
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批复后,予以解聘。
6、享受待遇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放宽人才户口迁入政策的通知》(并办发〔2018〕30号),事业单位新引进人才,在我市落户且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正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可享受以下补贴。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时间为5年;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五年服务期满,分别给予20万、10万的购房补贴;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20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
(2)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市财政每月给予1200元租房补贴,补贴时间为2年。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3万元学费补贴。
7、相关要求
市直单位及县(市、区)委组织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纪律;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编制管理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引才工作规范、科学、公平、公正。对于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二、太原人才引进政策补贴
太原人才引进有哪些优惠政策还有补贴呢?很多用户比较好奇这个问题,下面小编就来介绍太原人才引进政策补贴内容。感兴趣的用户们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对急需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及团队,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博士研究生,事业单位可采取考察和考核方式引进。定期赴“双一流”高校开展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加大人才储备力度。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办法,实行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落户制度。制定高技能人才落户办法。实施人才服务“绿卡”制度,凭卡可优先办理落户、社保缴纳、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业务。
实施“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创新项目”的精准引才模式,面向全球引才。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注重与沿线国家开展人才项目交流合作。在市政府驻外机构加挂人才工作站牌子,加大与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人才资源对接力度。并设立“引才伯乐奖”,对成功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给予5?10万元的引才补贴。
《意见》强调,今后将实施人才鼓励政策。对新引进和新入选且在太原市全职工作的“两院”院士,将给予1200万元科研经费、24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100万元津贴。对新引进和新入选且在太原市全职工作的“”“”专家,给予600万元科研经费、12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50万元津贴。对柔性引进的院士、“”“”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根据在并实际工作月数,每月分别给予2.5万元、1.2万元和1.2万元的津贴。
对太原市新引进和新入选的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医、名师、名家等高层次人才,除享受国家和省激励政策外,均纳入太原市优秀人才管理,享受相应的补助政策。
加大绩效考核评估,建立淘汰退出机制,逐步提高市级优秀人才津补贴标准,对“并州英才”“龙城之星”“晋阳工匠”等市级优秀人才,一次性给予5?10万元的科研经费和管理期内每年3?5万元的生活补贴。对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项的人员,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
此外,对国家、省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补助。对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的建站补助;对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给予50万元的建站补助;对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创新转型、深化改革先进团队,每年予以最高1000万元支持。
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含境内)和“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紧缺专业的本科生,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合同的,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助。且在太原购买首套住房的,服务期满,将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的购房补贴。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20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
未来5年内,太原政府将集中建设1000套人才公寓。鼓励利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建设人才公寓,由市政府主导下的企业按照划拨土地方式供应土地建设人才公寓,减收或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人才公寓产权归政府所有,只租不售,长期周转使用,实行统一装修,统一配备家具、家电、网络等配套设施,达到“拎包入住”标准。
人才公寓提供给海外人才、“两院”院士、“”“”、在站博士后和短期来并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租住。
还将构建一体化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市县政务大厅开设人才服务窗口,实行“专窗受理、专人转送、专人跟踪、专窗反馈”的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各类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对接、业务办理等服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可在市内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就读。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后,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对口部门予以安排,其他类型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优先推荐就业。因其随迁配偶工作暂未落实所发放的生活补贴和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由同级财政据实补助;企业引进人才后所发生的同类开支,由同级财政补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