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那么南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何规定的呢,南宁高温不同发放时间多长,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南宁高温补贴的相关知识。
一、南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广西人社厅、广西卫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具体数额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二、拿不到高温津贴如何维权?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用人单位如果拒绝整改,可按拖欠工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业内人士也提醒,高温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如遇用人单位不发津贴,职工可以先向企业工会反映情况,由企业工会与公司直接协商,进行维权。如果所在企业没有工会,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还可以拨打全国人社系统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三、高温补贴发放方式是怎样的?
1、高温补贴只能是现金支付,且必须是工资以外的支出。用工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另行支付。
2、高温补贴的相关文件规定的都是企业应该执行的最低标准,企业不能将其视为统一的标准,而应当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实际特点和具体条件发放,相应提高高温季节补贴标准,并通过民主协商合理确定具体细节,无论最终发放的形式如何,都应事先向职工说明。
3、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综上所述,高温补贴是职工的劳动福利待遇,国家相关部委有这方面的明文规定。各地执行的标准有所区别,根据南宁市规定,高温补贴按月发放,企业可以在100到200元之间选择,但是不能低于最低标准。高温补贴不包括最低工资里面,这笔收入也应该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