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四川乡村医生新政策,退休金及养老新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3 06:40:31

全国近百万乡村医生等着解决身份、待遇、养老问题,事关民生,更与构建“健康中国”有莫大关系,全国各地已接连出台相关解决办法,乡村医生未来形势一片大好!乡村医生问题倒逼政策出台,我们知道,所谓乡村医生证,是为了解决当时100多万因为各种原因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仍需在村卫生室从业的人员的资质问题而专门颁发的资格证书。而因为乡村医生资质的特殊性以及局限于村级医疗机构执业,致使很多医疗卫生相关的政策及措施无法覆盖这个群体,这种矛盾在新医改后越来越明显。这也导致,其后乡村医生因为身份尴尬出现了一系列关于待遇、养老、医疗风险及发展等问题。这些现实问题事关国家整体发展,涉及“健康中国”的成功构建,因此各地纷纷出台相关解决政策。那么四川乡村医生有哪些新政策呢?四川乡村意思退休金及养老保险有哪些新政策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官四川乡村医生的知识,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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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补偿问题

我省关于注册在岗乡村医生实行基药后的补助,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渠道解决:

1、是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专项补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3000元/年/村卫生室,从2012年起,省财政对村卫生室的补助标准提高到4500元(高海拔地区仍执行1万元标准),市县补助标准提高到2500元。

2、是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分工的经费分配比例将由32.72%提高到40%,经绩效考核后发放。

3、是一般诊疗费。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全省将由每门诊人次3元(含一个疗程)提高到5元(其中新农合报销4.5元,农民自付0.5元)。

二、养老保险问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各地政府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我省在《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各地按照《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乡村医生可以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费,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领取养老金。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由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自行制定,自行负担相关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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