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生活中经常有人到了退休年龄,却因单位或自己的原因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是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及时办理退休。还有一些人,以为只要到了退休年龄,社保经办机构就会自动发放养老金,这些想法都是大错特错的。如果企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因为法定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是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需要处理好社保事项。本文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无锡职工退休年龄无锡职工退休流程和办理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那么,恢复企业员工退休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呢?
一、无锡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规定
延迟退休政策尚在拟定中,2016年企业职工退休依然是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号文件)的规定,即男年满60岁,女工人岗位年满50岁,女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岁。《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78〕104号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54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无锡职工办理退休流程
一、提交申请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向办理单位(办理单位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或街道人社所,其中本地户籍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由户籍地街道人社所办理,异地户籍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街道人社所办理)提出申请,填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职)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办理单位经办人收集资料,并向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事处提出预约申请,其中网报单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出预约申请。
3、预约成功后,办理单位经办人于约定时间到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退休(职)审批及待遇核定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材料详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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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审核
1、市社保中心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单位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收取申请材料,扫描并返回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护照),同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全部材料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待材料补全后重新按流程办理。
2、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待遇审批人员审核退休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核准退休;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退回全部材料。
3、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待遇核定人员初核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复核人员复核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待遇核定人员打印并发送《无锡
市企业参保人员退休(职)审批及待遇核定表》、《职工退休证》,同时将收取的材料按规定装订后,移送参保人居住地退管部门。
5、退休(职)审批及待遇核定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三、无锡职工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
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后,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劳动者在符合国家规定的享受养老保险条件时无工作单位,需持本人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户口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