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是政府按照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社会平均水平控制的一定时期的建筑人工工资指标,其主要作用是指导建设工程概预算测算,合理科学控制和平衡建设工程计价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用,具有普遍的指导性、政策性和一定时期的稳定性。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指导市场人工单价合理、真实体现。也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内部核算、协调工种之间进行调配合组织平衡,支付雇佣工人工资的依据。
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是指导建设企业进行施工组织、施工管理、建筑成本控制、进行建筑施工成本测算的依据,具有建设工程市场价格的时效性、动态性和针对某一工程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测算实际成本费用,为定额人工单价的合理确定提供科学、合理的实践依据。
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2 、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本定额中未注明单价,数量带有括弧的材料为未计价材,
直接工程费中的材料费内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括弧内所列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及施工合同中按约定的价格计算。本定额列出的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或原价)、市内运杂费、途耗、采购、保管费等。
3 、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幅度差。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施工机械的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关信息资料综合编制的。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 20米以内编制。檐口高度超过20米时,另按本定额附录中的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费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中注有“ 以内、以下”者,包括 本身;凡注明“ 以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一、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各市、州、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按照本定额的编制原则、方法补充颁布,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也称为建筑展开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建筑面积的计算具体可参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的规定。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包括以下内容:①通用项目;②道路工程;③桥涵工程;④隧道工程;⑤给水工程;⑥排水工程;⑦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⑧路灯工程;⑨地铁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共分为6部分,它们是:附录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C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E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市政工作定额
市政工程定额是指按国家有关产品标准、设计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等确定的施工过程中完成规定计量单位产品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