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务工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登记半年以上。
2、申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一寸彩色近照两张。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关系证明》。
经商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登记半年以上。
2、申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一寸彩色近照两张。
4、工商营业执照(本人)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居住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登记半年以上。
2、申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一寸彩色近照两张。
4、(自有房屋)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租赁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用工单位宿舍)用工单位宿舍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7、(学校集体宿舍)学校住宿证明。
就读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登记半年以上。
2、申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申领人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一寸彩色近照两张。
4、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办人带资料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公安机关审核申办人提交资料;
3、制证发证:县(市)区级公安机关制证,登记站在受理后3日内将《洛阳市居住证》申请材料交由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于7个工作日内制证,在《洛阳市居住证》照片处加盖县级公安机关行政专用章。登记站领证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