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省外或本省其他地市的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到中山市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我市居住证。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需要他人代办的,需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件);
2、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新规实施前已在流管系统已登记的,不用提供;在旅馆业住宿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登记满半年的证明);
4、居住地住址证明、就业证明或就读证明之一。
办理流程
1、办理居住登记;
2、提交相关材料;
3、资料审核;
4、10个工作日后持回执领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10个工作日办结;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