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各市农村低保标准要达到3600元/年,所以,2018年各县(市、区)统一调整提高到3600元/年。那么,今年邢台低保多少钱一个月?具体详情,可见下文。
2018年邢台低保标准及申请条件一览
2018年度农村低保标准
2017年,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为3300元/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工作方案》(冀民[2017]26号)要求,2018年,各市农村低保标准要达到3600元/年,所以,2018年各县(市、区)统一调整提高到3600元/年。
2018年度城镇低保标准
2017年我市为540元/月,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省城镇低保平均标准为537元/月)。预计2018年全省城镇低保平均标准按10%的增幅提高,达到590元/月,我市城镇低保标准同步调整提高到590元/月,各县(市、区)的具体标准为:
1.桥东、桥西、高开、邢台县、沙河、清河、临城、内丘、宁晋等9个县(市、区)由570元/月提高到620元/月。
2.隆尧、柏乡、新河、广宗、平乡、临西等6个县由530元/月提高到580元/月。
3.威县、任县、南和、南宫、巨鹿等5个县(市)由500元/月提高到550元/月。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名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桥东区、桥西区、高开区、邢台县、沙河市、内丘县、临城县、清河县;柏乡县、隆尧县、临西县、新河县、广宗县、平乡县;南和县、大曹庄、任县、南宫市、巨鹿县、威县)的城市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