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很多时候两个人相处不来了就不会勉强一起生活的,离婚的话需要两个人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以下是关于鞍山办理离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鞍山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办理材料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离婚满足的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可往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三、鞍山离婚办理地点
鞍山市民政局
地址:园林大道999
电话:(0412)5570126
鞍山市铁西区民政局
地址:八家子附近
电话:(0412)8811080
海城市民政局
地址:环城西路
电话:(0412)3223121
台安县民政局
地址:繁荣北街48-1号
电话:(0412)4825061
岫岩县民政局
地址:岫岩镇中心街41号
电话:(0412)7822916
鞍山市铁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山街62甲
电话:(0412)8778995
海城市兴海管理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兴海大街
电话:(0412)3332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