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很多时候两个人相处不来了就不会勉强一起生活的,离婚的话需要两个人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以下是关于河北办理离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河北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5.双方各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离婚满足的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可往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三、河北离婚办理地点
长安区婚姻登记处电话:85999379
地址:义南路5号(胜利北街与义南路交口西行100米路北)
桥西区婚姻登记处(负责受理全市涉外婚姻登记)电话:83810725
地址:新石中路377号,桥西区市民服务中心B座3楼
裕华区婚姻登记处电话:86578320
地址:体育南大街356号副一号320室
新华区婚姻登记处电话:86270154
地址:康乐街1号,新华大厦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