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很多时候两个人相处不来了就不会勉强一起生活的,离婚的话需要两个人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以下是关于吴忠办理离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吴忠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5、离婚协议书。
二、离婚满足的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可往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三、吴忠离婚办理地点
吴忠利通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友谊西路24号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00到12:00;下午14:30到18:30;冬季上午8:00到12:00;下午2:00到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联系电话:
0953-2061314
婚姻登记必要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