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很多时候两个人相处不来了就不会勉强一起生活的,离婚的话需要两个人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以下是关于嘉峪关办理离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嘉峪关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1、初审:双方当事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双方当事人户口薄原件(或者公安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双方当事人结婚证原件(或者结婚档案)。注:现役军人一方需提供部队开具《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
2、受理: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当事人持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每人两张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3、冷静期:受理申请次日起30日为冷静期。
4、登记:三十日,双方都未撤回离婚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证。双方未共同到场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满足的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可往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三、嘉峪关离婚办理地点
嘉峪关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嘉峪关市迎宾西路669号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
0937-6287406
嘉峪关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附近公交:
市财政局 - 公交站57米
途经公交车:1路 12路
财政局 - 公交站106米
途经公交车:2路逆时针环形 2路顺时针环形
法院 - 公交站203米
途经公交车:1路 2路逆时针环形 2路顺时针环形2路外环 11路内环 12路
嘉峪关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婚姻登记必要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