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大病救助政策申请条件流程
上海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条件
1、上海市城乡低保家庭中患病住院治疗人员;
2、上海市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下的家庭)中患尿毒症透析、精神病、恶性肿瘤等大病重病,在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和其他补贴以及各种互助帮困措施后,个人负担医疗费仍有困难,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人员;
3、本市城乡低保家庭中患病住院治疗人员;
4、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抚养人的人员;
5、上海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贫困人员。
上海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流程
1、申请住院医疗救助的对象,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院医疗救助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支付的医疗费用单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单位及社会互助帮困的情况证明等材料。低收入家庭需要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需填写《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专项救助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街道住院医疗救助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及时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初步救助意见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上海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材料
1、已支付的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
2、医疗费发生期间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
3、所属单位(包括工会组织等)或上级部门帮助的证明材料;
4、医疗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给予个人支付医疗费用减负的证明;
5、农村合作医疗给予支付的证明材料;
6、总工会举办的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住院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给予支付的证明材料;
7、市红十字会举办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给予支付的证明材料;
8、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给予支付的证明材料;
9、医保综合减负清单及个人历史帐户信息查询表;
10、劳动保障部门医疗补助(包括失业人员医疗补助)情况证明;
11、残联医疗帮困的证明材料;
12、其他。
二、上海大病救助政策规定及报销比例
低保的患大病患者自负医疗费用按80%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总额不超过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