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你现在是大一还是大四,离开校园走向社会都是迟早的事情。而一旦开始工作,生活成本就会大幅增加。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各大省市的大学生补贴政策,仅供参考。
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做好广西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十一条新政策,在支持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就业扶贫、开展就业援助、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等六大方面实现了政策创新,给广大创业者和求职者带来更多实惠。
《通知》规定的十一条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人社厅正在组织各市县拟定相关配套实施办法。
1 支持企业发展 开发新就业岗位有补贴
在支持企业发展方面,《通知》明确各设区市可从实际出发,对经认定符合主导产业发展且开发出新就业岗位,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此,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因各市经济重心和发展水平不同,故“主导产业”可由各设区市人社部门自行确定,传统工业、高科技产业、服务业等均可。新增就业人员不限定人员身份,只要与基准月相比较,经各市确认符合条件的企业每月净增加新就业岗位数量,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即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例子
某市传统工业、高科技产业、服务业等为其主导产业。该市一家传统工业企业开发出新的就业岗位,并与新增就业人员小万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该企业可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2 孵化基地运营方 最高可获100万元奖补
在推动大众创业方面,新政策大力扶持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建设。对经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众创空间,给予2年的房租、宽带接入费补助。对认定为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100万元的奖补。各设区市可结合实际情况评估认定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补。
完成工商登记注册2年以内的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营单位,均可申请入驻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在设区市、县(市、区)的创业孵化基地。入驻期间除可享受各项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政策外,每新招用1名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自治区内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获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例子
高校毕业生小明在南宁市创办了一家小微企业,如正常经营1年以上,就可以获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 企业吸纳毕业生 可获1000元/人补助
《通知》在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明确,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同时,鼓励未就业的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实践活动,将见习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和完成中期就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见习补贴标准也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的用工单位,所获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国家级示范单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