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你现在是大一还是大四,离开校园走向社会都是迟早的事情。而一旦开始工作,生活成本就会大幅增加。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各大省市的大学生补贴政策,仅供参考。
烟台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一、实施就业援助
对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有残疾证的我市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就业援助政策,随申请随认定,实行“一对一”帮扶就业,申报一个,就业一个。
二、提供免费职业培训
为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就业技能,我市出台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驻烟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或办理了失业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免费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三、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为鼓励企业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扶持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和促进毕业生灵活就业,我市出台了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登记失业连续一年以上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 1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5%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2年。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四、给予岗位补贴
为鼓励企业开发岗位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支持小微企业招用毕业生,我市出台了岗位补贴政策。
(一)岗位补贴。对招用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 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 2013 年 10 月 1 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与其签订 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以每个岗位2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五、实施青年见习计划
为促进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我市实施“青年见习计划”。
凡是择业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均可到我市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表现合格的,有机会留用在见习单位工作。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比例提高10%。
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
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我市实施“三支一扶”计划。
每年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支教、扶贫等服务。服务期间,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自2017年开始,新招募的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2年“三支一扶”服务年限)。
七、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为促进烟台生源毕业生就业,我市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制度,逐人了解就业状态和就业意愿,通过自愿参加职业培训、举办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校园招聘会、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专场招聘会、靶向推送招考信息方式和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就业服务周、就业服务月等就业促进活动,畅通供求渠道,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八、来烟就业创业不受户口限制
高校毕业生来烟就业,办理就业手续即可落户。市内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户口落回原籍。其中,对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实施“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可将户口落在市或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