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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落户条件新规,浙江落户买房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21 18:57:12

落户有买房落户,新生儿落户,人才落户等。商品房住宅房都可以办理户口。新生儿须父母一方户籍在本地才可以办理落户手续。人才落户得满足大专毕业两年内,本科以上学历40岁以下的条件才能落户。以下是整理的落户条件及落户买房补贴政策,仅供参考。

1、2020年杭州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

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申请对象除应属于《意见》中明确的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市级领军人才)中的一类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市区市属或区属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含)以上或与市区市属或区属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含)以上,如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持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

(3)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本办法出台前1年到申请之日期间在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2、2020年杭州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相关住房优惠政策是指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优惠购(建)住房,以及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

3、2020年杭州人才购房补贴标准

符合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B类人才补贴标准为100万元;C类人才补贴标准为80万元;D类人才补贴标准为60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按高的一方享受一次。

杭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0根据《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和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落户政策》中的相关内容,2020年杭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如下:

1、落户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2、落户方式

1.在杭州连续缴纳社保满两年

非杭州本地户籍居民购房须提供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并且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简而言之就是2年之内不能断缴,一旦断缴你就失去了购房资格!

2.在杭州落户

在杭州的落户方式,现在主要有三种,分别是积分落户、人才落户等。

(1) 积分落户

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人员。在杭州十区均可申请,在每年3月集中受理,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当年不予受理,详细看下文杭州落户政策细则。

(2)人才落户

杭州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缴纳1个月社保就能落户杭州,很多人因此获得买房资格。

人才落户条件非常简单,只需要满足3个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在杭州工作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保;

3、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杭州落户细则

最后附上目前杭州实施的各类落户政策,包括积分落户、夫妻投靠落户、老年投靠落户、未成年子女落户、纳税落户、外商投资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等等。

积分落户

01

申报条件

1、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2、年满18周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所需材料

积分分值以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专业技能、社会保险、就业情况、住所和居住年限、奖项荣誉及科技创新等各类有效证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按照《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分值进行累计。

未成年子女落户

02

申报条件

未满18周岁的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实际居住在本区的,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亲或母亲(集体户口除外)。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在杭父母为申请人),原件1份;

2、申请人和迁移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6、申请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若父母为杭州市区家庭户挂靠户口,户口挂靠地不能是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等,需提供挂靠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夫妻投靠落户

03

申报条件

夫妻婚龄满2年。一方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的,另一方可自愿申请投靠户籍在杭配偶,迁移户口入杭。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在杭一方为申请人,夫妻双方签名),原件1份;

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3、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1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夫妻一方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父母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出生医学证明(若随迁未成年子女的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老年投靠落户

04

申报条件

男性年满60周岁(原杭州籍放宽到55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原杭州籍放宽到50周岁),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的,才能办理投靠。

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及“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就能办理投靠,迁移户口入杭。

所需材料

1、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书面申请并签名,原件1份;

2、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3、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原件1份;

4、老年夫妇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投靠人本人或子女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可通过下列方式出具①、当地乡镇、街道计生委出具的关系证明,需注明父母双方信息及共生育几个子女;②、到户口原始档案所在派出所查询,需明确共有几个子女,分别叫什么名字,并加盖户口专用章;;③、提供原始职工、干部履历档案登记中的家庭成员关系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原件1份;

7、若有多个子女的,需提供子女分布情况证明,原件1份;

高技能人才落户

05

申报条件

1、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

2、35周岁以下符合当年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三级技工);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工作满3年且在杭拥有住房,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所需材料

1、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盖章);

2、本省、本市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确认证明,原件1份;;

4、与单位签订的连续3年及3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与劳动合同一致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1)按单位打印的历年参保证明,原件1份;(2)按年度打印的历年参保证明,原件1份;

6、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7、本人在杭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城镇合法固定住所指在城镇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包括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屋、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农村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农村拥有合法宅基地审批手续的住房,包括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安置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纳税落户

06

申报条件

外地来杭州市区的个私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代表本人可办理落户手续;连续两年每年缴纳地税满15万元的,法人代表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

1、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2、经市、区地税局长签字鉴证盖章的纳税额度证明;

3、纳税税票;

4、个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和市、区工商局个私企业证明;

5、迁入人员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单位有集体户的,出具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和首页复印件);单位无集体户,户口挂靠亲友处的(亲友为挂靠户口或亲友户口所在地为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的除外),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同意落户证明格式:同意等人户口迁入,并允许落户至“按规定可以迁往其它可居住落户地址”为止。 签名(盖章) 年月日。)及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随迁配偶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未成年子女父母《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视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外商投资落户

07

申报条件

1998年起在杭州市区新批或在该年度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缴纳税收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每投资10万美元外资可办理1名企业管理人员进杭落户。1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办理10人。

所需材料

1、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2、投资者申请聘用外地人员户口进杭报告(需投资者签名盖章)及迁移人本人书面申请;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6、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完税证明;

7、迁移人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与单位签定且履行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任命书或聘书及最高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

10、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1、迁入人员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单位有集体户的,出具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和首页复印件);单位无集体户,户口挂靠亲友处的(亲友为挂靠户口或亲友户口所在地为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的除外),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同意落户证明格式:同意等人户口迁入,并允许落户至“按规定可以迁往其它可居住落户地址”为止。 签名(盖章) 年月日。)及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2、其他视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外地来杭投资落户

08

申报条件

杭州市外地来杭投资的国内企业每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可办理1名企业专职管理人员进杭,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办理10人。

所需材料

1、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2、《来杭投资企业部分专职人员户口进杭审批表》(一式三份);

3、企业要求部分专职人员户口迁杭的报告及迁移人书面申请;

4、区(市)经合办引进投资企业享受政策的批文(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请人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申请人为股东的,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中层以上专职管理人员的,提供本人与该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聘书或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该企业为其缴纳的一年以上的社保清单;

8、申请人的最高学历证明(高中以上)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迁入人员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单位有集体户的,出具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和首页复印件);单位无集体户,户口挂靠亲友处的(亲友为挂靠户口或亲友户口所在地为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的除外),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同意落户证明格式:同意等人户口迁入,并允许落户至“按规定可以迁往其它可居住落户地址”为止。 签名(盖章) 年月日。)及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随迁配偶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1、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未成年子女父母《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12、其他视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9

申报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需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证》,凭工作证和学历认证书办理。

所需材料

1、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盖章);

2、《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单位、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书面证明原件及单位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或亲友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落户集体户或挂靠亲友家的需提供无房证明,原件1份。

4、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当地乡镇、街道计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需注明父母双方信息及共生育几个子女)【随迁子女、落户至父母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结婚证【随迁配偶、子女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市内户口迁移(集体户口除外)

10

申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1、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2、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3、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4、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所需材料

(一)因住房搬迁迁移到本人房产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本人户口簿,原件1份;

3、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同意落户意见书(有共有产权人的需出具,明确同意申请人成为户主),原件1份。

(二)因失去住所或集体户迁移到非亲属挂靠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本人户口簿,原件1份;

3、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4、迁入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户主和房主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6、本人杭州市区住房情况,原件1份。

(三)因工作变更的集体户口迁移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本人集体户口页,原件1份;

3、迁入地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1份;

4、新单位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因亲属间投靠迁移

1、迁移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2、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夫妻投靠需提供)或当地乡镇、街道计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子女投靠需提供),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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