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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落户条件新规,扬州落户买房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7 12:46:00

落户有买房落户,新生儿落户,人才落户等。商品房住宅房都可以办理户口。新生儿须父母一方户籍在本地才可以办理落户手续。人才落户得满足大专毕业两年内,本科以上学历40岁以下的条件才能落户。以下是整理的落户条件及落户买房补贴政策,仅供参考。

一、购房补贴申报条件:

市区企业引进的人才,在市区范围内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化工园区企业引进的人才也可在仪征市区购买),申报购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职类

(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扬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

(2)引进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及以上学历或职业资格;

(4)所在企业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2.高层次创业类

(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来扬创业;

(2)为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际资本一般不少于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

(3)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及以上学历或职业资格。

3.高层次创新类

(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扬州市行政区域外引进;

(2)在我市申报并获批国家、省、市人才项目资助的各类高层次创新人才;

(3)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或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合作协议。

二、购房补贴申报材料:

(1)《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保障标准最高类别的人才条件(学历和学位证书、获批人才项目文件或证书等);

(4)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

(5)全职类还需提供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需社保经办机构盖章);高层次创业类人才还需提供个人出资及股权证明(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纳税证明;高层次创新类还需提供个人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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