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冷水滩区2020年下半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产业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报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确定,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企业引进人才按企业规定执行)。
2.生活补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区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其他引进人才根据第一学历为“双一流”大学、一本(或“一流大学”类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二本(或“一流学科”建设类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三本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5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学历放宽人员不享受此待遇;第一学历批次以考生当年考录高校在湘录用批次进行鉴别,下同)。产业人才:对全职引进的A、B、C、D类产业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补贴(分三年发放)合同签订并经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产业人才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A、B、C、D类人才在冷水滩区创办企业或实施成果产业化的,按“一事一议”原则,通过股权投资与资金资助结合,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资助。团队引进相关支持政策按《永州市潇湘人才行动计划》有关规定实施。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区工作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科研支持。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结合项目需要引进人才。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区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区财政给予5-1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区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引进人才是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提供临时性住房,待引进人才在城区购房或者离开冷水滩区后由用人单位收回。对于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在城区内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由区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其他引进人才根据第一学历为“双一流”大学、一本(或“一流大学”类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二本(或“一流学科”建设类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三本由区财政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学历放宽人员不享受此待遇)。
6.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7.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区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紧缺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区工作的,可按有关规定或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对引进人才连续2年考核评定等次为优秀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晋升职务职称或调任公务员,并可再享受连续2年2000元/月的生活补贴。
8.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