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一、创业人才(团队)优惠政策
来许创办(合办)企业的为创业类人才(团队),经评审认定后,可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1.创业扶持。按照领军型创业入才(团队)、高层次创业人オ(团队)、紧缺型创业人オ(团队)3个层次,可分别享受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启动扶持资金。项目启动扶持资金按照4:3:3的比例,分别在项目立项、中期评估、项目结项后分3批拨付;项目立项后,所在县(市、区)按照领军型、高层次、紧缺型3个层次,可免费提供不低于500平方米、300平方米、2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创业人才(团队)自行解决创业场所的,所在县(市、区)不再予以补贴。
2.融资支持。项目立项后,因流动资金不足申请融资的,符合有关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条件的,可由市有关担保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融资担保,市财政给予一定风险补偿;项目中期评估后或产业化初期,符合有关申请融资支持条件的,可申请享受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许昌英才股权基金”投资支持,若获得社会风险投资的,符合有关申请条件的,可申请“许昌英才股权基金”按照社会风险投资额的10%-30%的跟进风险投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个人激励。创业人オ(团队)成员可同时申请享受与新引进同类别高层次人オ对应的人才补贴、成长关怀、生活关心、家属关照等优惠政策,在我市工作时间不确定的,可按照柔性引进的标准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二、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全市范围内企业(不含驻外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科研机构等)新引进A、B、C、D、E类高层次人オ的,经个人申请、单位申报、组织认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人オ补贴。经认定后的新引进A、B、C、D、E类高层次人才,市财政可给予最高120万元、80万元、40万元、15万元、10万元(或8万元、6万元、5万元)的人才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柔性引进(未明确来许工作时间)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人才补贴按相应类别层次新引进人オ的三分之一。夫妻双方同属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照发放标准高的一方全额、另一方减半计发。高层次人才在许昌市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三年内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由当地政府予以一次性等额补助。
2.成长关怀。经认定后的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介参加国家、省社会组织、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组织并担任职务,到国外著名研究机构、高校、企业进修,开展合作研究,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等活动;鼓励高层次人オ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股权、期权、分红、净资产增值权、特别奖励等激励方式;A、B、C类高层次人オ在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享受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待遇,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弱化学历、专业、外语、工作经历等限制条件;申报国家、省等重大人才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子以优先推荐。
3.生活关心。经认定后的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纳入许昌市高层次人才库,优先推荐参加全市重大节庆活动,定期组织开展联谊交流、文体活动等;A、B、C类高层次人オ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在许昌市内免费乘坐公交车、免费游览全市范围内A级旅游景区(可随行2人)、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市县两级重点医院就医享受绿色通道等。
4.家属关照。经认定后的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可随迁来许落户并按规定参加相关社会保险;A、B、C类高层次人オ子女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可按照本人意愿选择当地公办学校就读,配偶一同来许就业的可由相关单位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