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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21 04:46:55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1、加大大学高考网上招聘力度

完善绍兴“海智汇”大学高考网功能,建立“云招聘”“云面试”机制,集中发布我市企业1.7万余个大中专毕业生招聘需求、2200余个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需求,3月底前市县两级联动举办80场春季线上招聘会。视疫情情况,适时开行招才引智“春季专列”,继续组织相关用人单位赴高校和人才密集的城市精准引才。

  2、给予来绍人才交通补贴

来绍创业就业的人才,可统一搭乘政府组织的“就业大巴车”,也可凭“绍兴健康码”绿码自行来绍,对自行来绍的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按照省内市外200元/人、华东地区8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对来绍对接创业创新项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万元交通补贴。

 3、落实引进人才扶持政策

高校毕业生来绍可以先落户后就业,对企业引进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房票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35万元、硕士15万元、“双一流”本科10万元、其他本科3万元)、为期三年的安家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3万元/年、硕士和“双一流”本科2万元/年、其他本科1万元/年、专科高职0.6万元/年)和为期五年的企业人才集合年金(具体标准为:博士1万元/年、硕士和“双一流”本科0.8万元/年)。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扶持力度,对医疗机构引进的医学类博士、硕士,分别给予9万元、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

 4、鼓励湖北高校毕业生来绍创业就业

推动企业利用网络招聘平台,加大对湖北高校和湖北籍毕业生的引进力度,对今年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并在疫情结束后到岗的湖北高校和湖北籍毕业生,当年度享受安家补贴按照相应政策标准上浮20%执行。加强对湖北籍人才的关心关爱,企业不得因疫情原因辞退湖北籍员工。

5、加强市场化引才激励

市内外人力资源机构为我市引进职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超过3个月的,引进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30人以上,按博士1000元/人、硕士800元/人、本科600元/人标准补助,补助期限从2020年1月起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止。对帮助我市引进人才的海内外引才工作站(点),按工作协议和引才绩效给予2—1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对企业委托猎头机构招聘市级以上领军人才的,每人次补贴5万元。

 6、调整“海内外英才计划”评审流程

今年上半年申报的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人才可实行先申报再落户,适当延长申报期限,提高生命健康等相关人才项目入选比例。依托高层次人才全球路演中心等载体,实行高层次人才线上对接洽谈。“海内外英才计划”人才落户绍兴后,按入选层次给予领军型团队500—1000万元资助、创业创新人才项目200—500万元资助。

 7、推动人才政策一网通办

完善人才政策网上申请兑现系统,实现所有人才奖补政策“不见面”审批和“零跑腿”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人才政策“容缺受理机制”“主管部门负责制”“用人单位代办制”,推动绍兴人才新政3.0版加快落地。

8、优化“店小二”式人才服务

选派驻企人才服务专员,实行高层次人才“一人一档一策”,及时协调解决人才创业创新困难和问题。建立人才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市县两级设立人才服务热线,24小时接受人才咨询和求助。对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原创新药、诊断检测、医疗用品、医疗器械等高层次人才创新产品,优先列入绍兴市自主创新产品与优质产品推荐目录和“政采云”,加大采购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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