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包头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9 14:04:00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近年来,我市高中课程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对教师数量和质量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对一些紧缺急需人才的需求呈现出迫在眉睫的态势。为不断提升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和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和素质,根据《2018年包头市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为直属单位(包一中、包九中、包蒙中、包回中、包九中外国语学校、电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数量、单位及学科: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共34个,其中:包一中5名、包九中6名、包蒙中2名、包回中4名、包九中外国语学校15名、电大2名。具体学科详见附件《包头市教育局2018年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应聘人员应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以户口薄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22日。在岗名优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2日后出生)、

(二)引进人员应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3.取得当年度QS世界大学前1000名的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4.原“985、211”院校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原“985、211”院校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

5.外盟市在编在岗名优教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地市级以上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②获得地市级以上名教师荣誉称号;

③正高级或特级教师;

④获得地市级以上拔尖人才荣誉称号;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18年11月16日,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教育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包头教育在线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人员需填写《包头市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tjyzp2019@ 163.com,邮件名称为:学科+报考学校+姓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17:00。

现场确认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证明、获名优教师及其他奖项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1份;包头市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3份。

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人才引进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名资格。经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计划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

(三)试讲与说课

试讲内容:以高中现行教材为准,竞聘人员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限时讲课,同科目竞聘人员讲同一节课。

说课内容:竞聘人员针对自己所讲课程,就教学目标的确立、实现目标的过程和方法等方面进行讲解。

试讲、说课流程:抽签确定试讲、说课顺序及题目。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10分钟,说课3分钟(含答辩),应聘者按抽签顺序依次试讲说课。

采取现场评分、现场亮分的办法,试讲说课满分共100分,试讲说课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四)成绩评定

由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办公室根据竞聘人员的成绩排名进行审定,在人才引进计划名额内且试讲说课成绩在80分以上的人员,确定为入围人选。

(五)延伸考察

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办公室对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学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就其现实表现、政治业务素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与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确定考察合格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六)体检

经公示期满并无异议的人员统一到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

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形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

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信息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聘用

1.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汇总审核后,提交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编委领导审定,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

2.2018年应届毕业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人才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受聘人员对符合《关于包头市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工作十项措施》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九)其他事项

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教育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包头教育在线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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